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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基本公共需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6:16 北京日报

  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需求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任务。

  一是推进公共教育体系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
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健全财政对九年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教育支持力度,在满足本级教育投入依法增长的基础上,保证新增教育经费70%投向农村,引导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组织优秀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内涵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加强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和助学政策。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建设一批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和示范院校,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水平和质量。鼓励、扶持、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强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是推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政府投入,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完善有利于广大市民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大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建设城乡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居民,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行机制,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有步骤、分阶段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社区常用药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社区卫生的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医疗环境,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实现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首都广大市民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构筑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为主体的四级公益性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为每个社区和村配置方便群众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着力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市民文化生活。完善文化产业政策,繁荣首都文化事业,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是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问题。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郊区农民转移就业、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加强对大学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完善并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创办小企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稳定性。完善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体系,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重点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郊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劳动者素质。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维权、劳动保护,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区、村镇就业服务组织网络,创建比较充分的就业社区、村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并规范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参与就业服务,鼓励发展劳务派遣企业,稳步推进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发展。逐步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完善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制度。围绕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加大投入,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失业人员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

  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加快建设与首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解决学生、学龄前婴幼儿及无保障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财政对参保农民的补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推动首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促进社会福利、优抚、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完善监控网络,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公共安全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和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加强重大安全事故防治,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以“巡逻、社区、治安、内保”四张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推进警力下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全面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在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在城市社区普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完善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方法,建立社会管理与服务数据库,提高对社会的动态管理和控制能力。

  八、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一是大力治理环境污染。按照“绿色奥运”的要求,加大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和治理,加强对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淘汰,加大对汽车尾气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限期治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施河湖综合整治,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提高水污染处理和资源化水平。加强对交通、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切实解决好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加大对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力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再利用。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防沙治沙及绿化建设等方面的环保合作。采取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办法,限期完成重大环境整治任务。

  二是努力缓解交通拥堵。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分阶段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落实好《北京交通发展纲要》,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运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大力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方便居民出行。做好城市主次干路、支线、客运枢纽、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微循环系统改造。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措施,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建设公交枢纽,构建以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地面公交快速系统为骨架的公交网络,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吸引力。扩大公交专用道网络,开行小区公交支线,坚持低票价政策。创新交通管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智能交通建设,搞好交通信息服务,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整体运行效率。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交通整治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搞好城市交通。创新工作方法,依靠群众,加强组织协调,每年解决一批交通难点问题,使交通状况年年都有改善。改进和加强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运营水平。

  三是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土地、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承载能力,积极研究制定适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公共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支出制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从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拆迁政策和拆迁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拆迁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

  四是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服务群众、居民自治的原则,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政府管理、社会管理和民主自治的有机结合,切实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在街(乡)设立物业管理派出机构,加强属地管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帮助业主完善自律制度,将业主委员会活动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的范畴。加快物业管理立法步伐,规范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落实招投标制度和建管分离制度,加强社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建立多层次的协商议事和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把合理调控人口规模、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与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结合起来,使流动人口成为首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布局,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的空间分布。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加快区县、街乡管理机构建设,成立社区(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组建专职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加快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立法进程,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严格执行规划,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出租房屋和暂住证制度,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摸底登记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改变目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九、切实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领导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关键在党。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把握方向、提出任务、制定政策、整合资源、营造环境的要求,切实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推进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和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职责管理,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工作的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施“

十一五”人才工作规划,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的优势,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学科和专业建设,抓紧培养适合首都社会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重心在基层。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着促进社会和谐,做好企业、机关和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

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为主题,调整工作职责,强化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的各基层组织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更好地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党的任务,更好地凝聚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发扬求真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以自己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带动群众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首都,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大任务,也是对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北京市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首善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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