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推行举报“问题食品”有奖制 最高奖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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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毒大米、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非法使用化学制剂的各种熟食及腌制食品……今后,市民发现问题食品后进行举报,政府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4万元。 昨日,武汉市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食品举报的范围为超市、商场、酒店等场所的食品质量问题;非法
2004年底,省质监局在食品安全专项打假行动中就提出:举报“问题食品”有奖。武汉将这种奖励制度化,在湖北省尚属首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