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宣布澎湖县自定的小三通条例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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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2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对于是否扩大“小三通”人员的适用范围,台当局“行政院陆委会”法政处长杨家骏14日指出,目前正在协调相关单位的意见作整体评估,年底前会做一次总检讨;他并宣布,澎湖县政府自订的“小三通通航条例”无效。 据报道,金门、马祖与大陆之间的“小三通”自从2001年元旦实施以来,原本只有户籍设在金门和马祖的台湾民众可以通行,自今年5月1日起,台当局放宽到金、马旅台乡亲、
杨家骏说,由于苏贞昌曾在台“立院”总质询时指出,台当局将研议扩大“小三通”的适用对象,目前台当局“交通部”、“陆委会”等相关单位正在整体评估,看看需求的轻重缓急及负荷量,开放的幅度会不会对原使用者造成排挤等问题,“政策方向不会缩,年底前会做一次总检讨。” 至于澎湖县政府在9月制定的“澎湖县与大陆地区通航自治条例”,杨家骏表示,由于其内容涉及台当局权限事项,经“陆委会”会商相关单位后认定,这项自治条例抵触“两岸条例”及“地方制度法”相关规定,“自始无效。”(赵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