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院院长涉嫌抄袭续:院长称心里很坦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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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4:05 南方新闻网 | |||||||||
广体院长陷“抄袭门” 被指论文与别人六年前发表的文章80%雷同,其表示是学生为发表文章加上他的名字,承认把关不严 “我心里很坦荡!”昨日,深陷“抄袭风波”的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在接受本报
许永刚说,这篇被指为“抄袭”的文章,他确实不知情,也没有必要去“抄袭”,是学生在发表前署上了他的名字,“这样发表就容易一些!”他不承认抄袭,只承认把关不严。“以后碰到研究生提出挂名,我会统统删掉!” 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广州体院院长身陷“学生门”事件》被各大网站转载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文章透露:“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2006年公开发表的6100余字的论文,其中有近5000字与另外一篇论文几近于完全一致,雷同率达80%以上。” 举报 两篇文章八成雷同 该报道是根据一封“匿名”举报信展开调查的。本报记者昨天在一个名叫“寒冰”的博客里也看见了这封举报信,信中写道:“我是北京体育大学一名在读博士研究生,因为写论文的开题报告,在查资料过程中无意发现了两篇极为相像的文章。分别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载《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6年5月第26卷第3期,作者:许永刚,王恒同;《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载《体育科学》,2000年9月第20卷第5期,作者李艳翎,郑吾真。两篇文章雷同率达80%以上,雷同部分的字数与表述都一样。” 这份送交给中青报记者的举报信,其实在上个月中旬,也曾寄给了《广州体育学院学报》。昨天,记者前往采访时,许永刚也承认学报编辑部向他汇报过这件事,但他没在意,只是向学生王恒同(王恒同是他带过的硕士研究生,2004年毕业后已留校工作)了解了情况。“这是一个失误!”他很后悔,当初应该给这个举报人回一封信,说明一下情况。 院长 学生写文章加我名 许永刚说,他向王恒同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是,王对竞技体育一直比较关注,在网上查找资料时,发现了《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这篇文章,没有标明出处,也没有署名,“他觉得文章的观点跟他的想法比较吻合,所以就觉得可以用,可能用得多了一点。”王写完后就交给学报,交了以后给许永刚打了一个招呼:“我写了一篇文章,署了您的名字。” “我作为老师而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因为学生写篇论文也不容易,能发出来很不错。”许永刚坦承,加了他的名字,可能发起来容易一些!这样,一篇未经他过目的“论文”就署着他的大名发表了。“即使他给我看了,我可能也把不准,我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文章都熟悉,这不现实。”他说,目前他也只能做自我批评,说自己把关不严。“学生写文章署老师的名字,很多类似的情况,只不过我碰到了(被记者采访)。”对于王恒同的这种“移花接木”做法,许永刚说,肯定是不对的。 记者采访中,王恒同赶来了,他不停地向许永刚说“对不起”。他向记者表示,因为现在稿子不好发表,所以就把老师的名字加上了。到底雷同率是不是高达80%以上,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表示没有对照过。 “我没有认真看,也不想看,看了也烦!”对于中青报的报道,许永刚没有提出更多异议。他只是对有关网站在转载时改过的标题(《广州体院院长涉嫌抄袭,被抄袭者称可以私了》)很不满意,“这个题目很不负责任,没有任何人讲可以私了。”他说,只要了解他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事。 被抄者 不想把事情搞大 许永刚也承认,目前学术界确实存在“抄袭”现象,“但这样抄也未免太傻了,”他也是在记者采访了他后,才知道王恒同借用了他以前的学生李艳翎的文章。“世界就这么小!”他说,李艳翎确实不想追究这个事,但也不是所谓的“私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表示不希望把这个事情搞大,“我们互相协商过,还有过一些约定”。 本报记者 田霜月 实习生 王飞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