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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游说法”未规定配偶 民代质疑为扁妻解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1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7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次长”李进勇15日表示,“游说法草案”中确实没有规定“公务人员”的配偶是否可以接受游说并收取报酬,所以只能靠道德来约束;该说法遭到“立委”们的批评,指这根本是想帮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寻求解套。

  据报道,台“立法院”“法制、内政、司法联席委员会”15日审查“游说法草案”。针对吴淑珍收取黄芳彦27万元的SOGO礼券,但是检察官认定和SOGO经营权无关,所以不予
起诉的事件,台当局“法务部次长”李进勇表示,“游说法草案”中的确没有规定配偶的部分。

  

国民党“立委”朱凤芝质疑,吴淑珍身为“第一夫人”却收礼“乔(协调)事情”,难道无“法”可管?李进勇坦承,目前“法律”的确没有规范,“法律没有规定到的,就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

  但李进勇的“道德规范说”立刻遭到“立委”们的批评,指这根本是想帮吴淑珍寻求解套;朱凤芝认为,“公务人员”的配偶也应纳入规范,避免由配偶出面收贿,以杜绝走后门的空间。(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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