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欲捐特别费证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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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以贪污罪嫌被调查是从未受过的侮辱” 新快报讯(钟欣)马英九前天宣布,为避免“市长特别费”不断遭到曲解,他决定将1999年就任市长起至上月底,直接汇入个人户头的每月17万元“特别费”,总额约1500万元(新台币,以下同)全数捐给公益团体。
马英九表示很早就有此决定,前天先捐出600万元,已委请秘书以每笔50万元金额,转出12笔给不同的公益、文教、社福团体,预计下周一再捐出400万元。 马英九哽咽地说:“我绝对不是贪钱的人,却被以贪污罪嫌调查,这辈子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让我心里非常的难受!”他为凸显特别费问题遭扭曲,愿意成为台湾捐出全数“特别费”的第一人。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