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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胃减肥失败索赔4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9:12 竞报

  核心提示近日一名25岁女孩切掉4/5的胃试图减肥,最终导致频繁呕吐只能进流食。女孩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5万元。医学专家指出,最近实施切胃手术的人数有所上升,但此手术危害性很大,建议患者不要轻易实施此手术,而选择其他方法减肥。

  

切胃减肥失败索赔45万

  2006年10月8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为一位患者实施胃部减肥手术供图/CFP

  本报记者张良如报道 “手术切胃减肥”,医学名称是腹腔镜下胃肠旁路术,也被称为“胃绕道减肥手术”,是通过切除部分胃、使胃容量减小,进而限制饮食量,通过节食达到减肥的目的。

  刚大学毕业的小丽(化名)在上网的时候,偶然了解到“切胃减肥”这种手术,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帮助她成功减肥。但手术后的小丽却永远失去了健康。

  “女儿手术后呕吐,不能正常生活,被诊为术后吻合口狭窄,不能正常进食。大学毕业后女儿是为了找个好工作,才想手术瘦身的,但现在她只剩下8%的胃,容量只有120毫升,只能喝流食。因为这事儿,老伴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每天跟我吵架。”小丽的父亲张先生告诉记者。

  2006年7月23日,小丽将北京世纪坛医院和为她手术的张大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她各种损失共计451432.16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11月7日下午,小丽的亲人、世纪坛医院的相关人员和医学专家在石景山区的法大法庭科学鉴定所召开鉴定听证会,以证实其术后不能正常生活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在听证会上,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核心事件女孩切除4/5的胃无法进食

  25岁的小丽大学毕业时身高为1.62米,体重为70公斤。为了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她希望通过减肥来达到形体美。一次偶然上网的机会,小丽了解到“切胃减肥”这项手术,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帮助她成功减肥。之后,小丽找到北京世纪坛医院的张大夫,于2005年8月29日住进北京世纪坛医院普外科,准备接受减肥手术。入院时医院确诊小丽为“单纯性肥胖”(非疾病引起的肥胖,主要是营养过剩所致),身体各部位的功能也很正常。

  9月2日,张大夫为小丽实施了“腹腔镜下胃肠旁路术”,仅保留整个胃的1/5左右用于消化功能,其他4/5的胃下端与空肠相连,游离于体内。

  术后小丽一直感觉腹痛,一进食或者饮水就会呕吐。9月16日,小丽出院,尽管当时呕吐和疼痛并未完全消失。出院病历记录上写的却是:手术顺利,恢复良好,每次能进食20~30ml。可事实上,回家后张小丽的身体并未正常恢复,而是无法进食,频繁呕吐,体力严重不支。

  9月22日,小丽被老家的省级医院确诊为术后吻合口狭窄(即空肠与胃连接处狭窄,使得吃进的食物无法通过肠道往下流,导致进食即吐),上消化道出血,并伴随有尿路感染。小丽曾几度发生休克,该院当晚便下达了病危通知,幸运的是小丽被抢救过来。

  此后,因呕吐、腹痛等问题小丽三次入院接受治疗,最后一次是今年1月9日,小丽来到北京世纪坛医院进行“还纳术”(即将切开的胃重新还原),但因为游离的胃(4/5部分)已5个月没有行使其功能,开始出现萎缩,还原手术后,整个胃呈哑铃状,胃功能基本丧失。

  听证会现场原告父亲:女儿只能喝流食妻子患抑郁症

  本定于本月7日15点30分开始听证会,小丽的父亲和代理案件的曹旭升律师不到15点就来到了位于石景山区的法大法庭科学鉴定所。

  记者看到张先生提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装了10厘米厚的资料。他说,他为了这次官司特地从老家赶来。“现在家里的情况一团糟。”他说,由于女儿手术后呕吐,不能正常生活,他的妻子已经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多次进入精神病医院治疗,“每天跟我吵架”。女儿的情况更糟,大学毕业后本想找个好工作,想手术瘦身,但现在只剩下8%的胃,容量只有120毫升,只能喝流食,“她见我们大人吵架,就背着我们装一个塑料袋在身上,偷偷呕吐,我们更心痛。”张先生眼圈有点红。

  随后世纪坛医院的张大夫及其两位代理人赶到,这次听证会在法医的主持下开始,双方围坐在一个小圆桌旁。世纪坛医院的代理人反对记者拍照,听证会一开始,气氛就显得比较紧张。

  

切胃减肥失败索赔45万

  法医、原被告双方正在进行医学鉴定听证会摄影/本报记者 赵小军

  双方辩论原告:大夫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

  曹律师首先陈述意见。他说,随便上网一查就能看到,世纪坛医院的张大夫对外宣称自己曾经做过了3800起类似的手术。但是经调查,张大夫从未做过,对小丽的肠胃切除手术是他做过的第一例,因此属于“实验性临床手术”。由于张大夫的谎言,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如果我们知道他从来没做过这个手术,说什么也不会让女儿去做的!”原告的父亲张先生激动地说。

  其次,曹律师说,小丽术前身体状况良好,身高1.62米,体重70公斤,身体指数为26.67,但做这个手术的要求是身体指数达到35。照这个标准,小丽体重达到91.85公斤才能做这个手术。“他们术前根本没有任何讨论,而且小丽曾患神经性贪食症,医学表明,这种情况不能通过肠胃切除手术达到减肥效果。”

  曹律师和张先生还对张大夫的手术资质表示质疑,认为小丽做的是医疗美容手术,但是张大夫没有相关资质,属于非法行医。

  被告:肠胃切除非美容手术

  对此,世纪坛医院的女代理人说,张大夫具有医生执业资格,是合法行医。另外,小丽的手术不属于美容,“腹腔和开腹手术都不属于美容,划归于普外科”,小丽的疾病是单纯性肥胖,虽然患者心态是想减肥,但不能简单理解这是美容手术。

  对于曹律师提出的“实验性临床手术”,她说,胃肠切除手术在国外已经成熟,“我们是新治疗方法的引入,不是试验性的”。关于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说法,她反驳道:“之前你的女儿已经和张大夫在网上沟通过了,我们认为已经告知相关内容。”

  记者注意到,对于原告提出的一些观点,张大夫常独自摇着头笑。他说,这个手术在该院不是第一例。但当张先生情绪激动,几乎快站起来问他“以前的手术是不是你做的”时,他的两个代理人表示,他们有权不回答。张大夫说,以前该院曾经为两个女演员作过类似手术,但不能透露相关信息,相关资料只能给专家看。

  听证持续了将近两个半小时,张先生表示,为了女儿的这场官司,他将长时间留在北京。而张大夫说自己要马上去外地出差。

  此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文/本报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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