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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批民进党提“党产条例”是为选举造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5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0日讨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蓝绿阵营最终不欢而散。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表示,这是民进党选举造势的伎俩。他说,国民党绝非不敢面对党产问题,而现在已经有“政党法”的“党产专章”,再讨论“不当党产条例”会闹“双包”。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及“立法院民族委员会”20日排定
讨论“政党不当取得财产条例草案”,国民党认为该草案“违宪”,希望在“政党法”内的“党产专章”再做讨论,要求暂缓讨论,但民进党不接受,双方攻防一整天,一事无成地散会。

  曾永权指出,从“不当党产条例”的名称来看,是仿照“有罪推定”的“立法架构”,不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是“违宪”、清算斗争式的条款,况且,“政党法”内已有“党产专章”。

  曾永权说,

国民党已经并非不敢面对党产问题,也已拟定“党产专章”的草案,民进党如真想处理党产问题,有心建立制度,应该配合在台“立法院”讨论“政党法草案”,而非另订一个“不当党产条例”,在“立法”技术上也会闹“双包”,难以整合。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则批评指出,民进党违反“当家不闹事”,处处权谋只为选举造势,为了胜选而舍弃百姓的幸福,让台湾退步、

竞争力下降;国民党籍“立委”朱凤芝也批评,民进党变成一言堂,该党籍“立委”们应该要有自我判断的能力,不要被民进党绑架。

  另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诉愿审议委员会”20日径行认定民进党所提“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公投案”符合规定,可展开第二阶段联署。对此,曾永权当天表示,“公投法”明文规定,台当局“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是核可“公投”提案的唯一“合法”机关,台当局“诉愿委员会”怎可擅自集会替民进党所提“讨党产公投案”背书?显然这是民进党为了台北、高雄市长选举,动员支持者不择手段,简直无聊透顶。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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