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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检察官调查领导人成民众心目中英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8:37 外滩画报

  随着调查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嫌违规挪用首长特别支出费用案,起诉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四人等大案要案浮出水面,将“皇亲国戚”们带上审讯台的台湾检察官们开始被民众视为英雄,但也可以看出台湾人在对司法信心的不足。

  特约撰稿人彦平丰/文(发自台北)

  围绕在台湾领导人陈水扁身边的策士、家人陆续被爆料涉入二次金改、金融并购、台肥土地标租、烨隆股票炒作、SOGO经营权之争、台开内线交易、高雄捷運工程弊案到前總統府秘書長陈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后,案件陆续侦结、涉案的这些“皇亲国戚”也一一遭到起诉。仅管案件还未审毕,但已向各界证明检察官办案有骨气,不问身分,只看证据,让台湾的检察体系士气大振。

  5月在台湾的一场记者会中,台大政治系教授洪永泰曾对着法务部次长朱楠与政风司长管高岳说:“廉政调查是帮政府量体温,告诉政府哪里有问题。但政府以为做了调查,就是防贪、肃贪了。哪有人光靠量体温就可把病治好?检调应该多去打老虎,办高官与民代贪渎,建立民众对司法的信心呀!”

  也因此,检察官“打老虎”成了重建台湾司法的主要途径与重要指标。

  庭上讯问证婚人马英九

  5月25日,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遭到收押,不但创下台湾司法史上的首例,也擦亮了台湾检察官独立办案的招牌。声押赵建铭的,正是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许永钦,更早之前,他也是办理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哲男炒股案的主要人物,一时间,许永钦成了向“皇亲国戚”开虎头铡的青天。

  从侦办陈哲男炒股案,到台湾第一亲家涉及内线交易案与卖官案,具有财经博士背景的基层检察官许永钦显现出惊人的抗压性。原本只是第一亲家涉入台开

股票内线交易,经过检调追查账户抽丝剥茧,连续挖出台开公司165亿违法联贷案、董事长苏德建买官、国票金董座争夺、药商回扣、洗钱、署立桃园医院前院长何丰名疑似买官等弊案,其中牵涉的政府官员、企业界与银行家之多,让外界质疑他是否会屈从政治压力而收手。

  但许永钦用行动证明检调这次真的不同。从受理案件开始,许永钦每日只睡两、三个小时,即使拖着疲惫身躯,在法官允许收押赵建铭的那一刻,他脸上仍难掩兴奋之情。因为在外界瞩目下,他获得台北地院法官认同,成功羁押总统女婿。

  而在11月3日,台湾“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检察官陈瑞仁正式起诉“总统夫人”吴淑珍时,再度让台湾民众重拾对台湾司法的信心。许多人更称这一天是台湾司法的“独立纪念日”。陈瑞仁在起诉吴淑珍后说:“We did it!”(我们做到了!)他向各界证明检察官办案有骨气,不问身分,只看证据。而陈瑞仁也以起诉吴淑向各界证明,台湾检察官也可以为法治树立典范。

  陈瑞仁之所以让人感到骄傲,不但来自于他是民进党政府成立“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检察官,更在于他的成长背景与政治立场。陈瑞仁从不避谈自己的党派色彩,他比陈水扁更早从事台湾的党外运动,他回忆说:“十几年前,已逝的党外大老郭雨新要赴美,陈菊、邱义仁及吴乃仁一票人欢送他,当时我还是个戴黑框眼镜、削瘦的年轻人。”“谁想到当年那个瘦小的男生竟当了司法官,现在变胖、不参与政治,甚至还起诉吴淑珍!”

  也因此,“办倒”陈水扁的陈瑞仁也相当痛心,他说:“我妈妈留日的,政治色彩比我更绿,看到这个结果一定很难过。”而陈瑞仁在起诉吴淑珍当天,难掩失望的眼神说:“没错,这样的结果我心情不好。但我是挥泪斩马谡啊!”

  “检察官身为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能坚守独立风骨与专业,如何赢得社会信任与民众认同。”陈瑞仁曾自省地说道。

  而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侯宽仁其实和台北市长马英九渊源很深,不但是马英九在担任法务部长时的老部属,侯宽仁在第二度婚姻时,也请马英九证婚。外界一度质疑,侯宽仁在侦办“特支费”案时有办案放水的情况。但侯宽仁在约谈马英九后稍微消除了外界的疑虑,侯宽仁表示:“一切依法,没有什么人情问题。”

  当年,马英九站在台上给侯宽仁祝福;如今,却成为坐在法庭上被侯宽仁讯问之人。

  对政治干预开刀的手

  台湾社会一般认为检察官必须“司法独立”,但因检察官并不属于司法权的一部分,而是行政权的政务官系统,检察官代表行政权调查。而过去台湾在戒严时代,

国民党威权统治下的法务部长是检察体系的长官,有发动指挥权,介入检察官侦办的能力。

  台湾检察体系制度上于各法院设置检察署,分为最高法院检察署、高等法院检察署以及地方法院检察署,各置检察长和检察官,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察与起诉。台湾的个级检察署均附属法院设置,但检察体系乃独立于法院体系运作,不受法院的指挥管辖。

  依照台湾“法院组织法”第111条第一款规定,法务部长仅对于检察行政事项(例如人事、经费)有监督权。但总统及代表执政势力之法务部因直接或间接掌握检察总长及所有检察长之任免权,长期以来,执政者又多不尊重司法,擅将司法名器据为一人或一党之私,检察首长升迁调动充满政治考虑,不管能力如何,常以服从性高者任之,政治力乃得藉以操弄刑事程序发动权,结果是否干涉司法,全凭部长及其上级一念之间,致司法公信力大受伤害。

  如,1970年台湾爆发“美丽岛事件”后的九天军法大审,当时的军事法庭检控官蔡藤雄依上级指示办案,成为在国民党政府主控下打击异议分子炮制的冤案冤狱。近者之例,如台湾在2000年领导人选举前夕,当时的候选人宋楚瑜爆发“兴票案”疑似贪渎案件,虽然检方当年1月以“不起诉”处份,但陈水扁在当选后,以领导人的身份公开表示“兴票案尚未结束”,并经第3人“出于政治动机”要求重新侦办,遭抨击是以政治力介入司法。

  台湾过去虽总有少数特别富正义感的检察官,企图以微薄之力突破钳制,不顾上意打击特权,但在上级移转管辖或对警、调单位施压让他们消极不配合,因此经常发生检察官侦查无以为继的窘态。

  “以往许多检察官侦办弊案,顾虑太多,以致丧失时机。” 陈瑞仁如此评述。他本人推动检改运动八年,也是争取检察官独立办案空间的检察官改革协会发言人。“许多检察官侦办高官贪污舞弊案时,揣摩上意或自我设限的保守心态作祟,而这正是台湾检察体系最严重的问题。”

  曾是民进党国会议员,目前从事社会运动、也是此次倒扁“红军”的副总指挥简锡阶也说:“对政治干预开刀的手,就是独立抗压的检察制度。”简锡阶观察日本、韩国政治转型民主的过程中,许多政府高官与大财团领导人由于收贿或行贿而吃上牢狱之灾,因为独立的检察体系扮演重要的肃贪角色。

  空缺的检察总长之位

  台湾的司法改革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

  民进党一直与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团体站在同一阵线,支持推动包括检察官改革在内的司改运动。直到民进党在2000年执政后,台湾司法改革前所未有的向前跨一大步,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成立就是重要指标。

  “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是刚过世的台湾前“法务部长”陈定南在2000年5月20日上任后成立的,以“扫除黑金”为施政首要目标。事实上,“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是一个“黑单位”,因为在台湾正规的法律文件中,看不到“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相关组织法。但陈定南当初成立查黑中心的想法相当务实,基于社会大众对金权政治的厌恶及对贪污腐化的了解,他认为如果政府一级主管都不贪,部属就没人敢贪。

  因此,“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检察官可说是专办大官、大案,他们锁定重大贪污、重大工程、巨额采购及银行放款等十七种易滋生贪渎弊端的案件,作为优先查察的对象。6年多来,“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侦办轰动社会的就有台东富野农民银行超贷案、景文案等;台湾最难缠的立法委员涉及的案件也办了不少,像林进春掏空中柜案、何志辉涉及的久俊开发工业区弊案、罗福助涉及的金融不法案、张俊宏的全民电通弊案等。而最近较轰动的则有股市秃鹰案、“国务机要费”案与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支费案等。

  然而,民进党政府执政六年的沉沦速度之快,让过去是紧密战友的民间改革团体也感到惊讶。“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成立后,不分蓝绿,侦办起诉了许多黑金民代与官员,大快人心,但是肃贪的大刀斩向绿营后,法务部却开始走回过去行政干预的老路,紧缩查黑中心检察官办案空间,调动各地“不听话”的检察首长,重新起用被质疑操守与能力有问题的检察官。

  2004年9月,陈水扁总统任命曾经涉入台凤案,操守备受外界质疑的吴英昭担任检察总长,引发司法改革界一片哗然。而当检调侦办高雄捷运弊案时,陈水扁总统召见吴英昭到总统府“询问”案情,政治力介入明显。“黑金透过政治,干预检察体系的旧势力意图复辟。”台湾检改会召集人、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鋕铭就感叹着说。

  而台湾检察官出现了如许永钦、陈瑞仁的人物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司法改革年以来的成果。但检察官本应独立行使职权,两人之作为更只是符合台湾多数人对法律正义的期待。但许永钦、陈瑞仁被视为英雄,显见只是台湾人在对整体司法信心不足的发泄作用,说来也实在可悲。

  简锡阶在接受台湾媒体访问时曾表示:“如果我们的检察制度可以摆脱行政干预,阻挡政治黑手,让检察体系独立办案,使制度运作可长可久,这会比天天上演的爆料大戏,对台湾更有贡献。”

  而除了“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外,今年二月台湾立法院修正通过的“法院组织法”,让台湾检察体系独立办案再向前迈进一步。新法案从最根本的人事问题出发,改革检察总长的产生方式。为避免政治人士向检察系统作不当之施压,检察总长由多数的检察官票选推举而出几名适合者名单,并交由总统提名,经过立法院同意后任命,这样的制度,让检察总长面临各方的政治干预时,有足够的抗压性维持中立。

  此外,新修订的“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规定,在最高检察署下设立“特别侦查组”,这个类似于“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组织,主要司职于涉及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级军职人员之贪渎案件、全国性选举舞弊事件或妨害选举之案件与特殊重大贪渎、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秩序案件等。“特别侦查组”是“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法制化单位,成员更是挑选操守佳、办案能力强的检察官,也更接近于独力检察官的制度与精神。

  今年1月,检察总长吴英昭请辞退休,成为任期最短的总长。而在立法院也修正通过“法院组织法”后,检察总长将依照新的任命方式产生,当时检察总长被提名人谢文定的操守与能力俱佳,是检察官票选第二名的推荐人选。仅管检察总长任命关系到司法的根本,也非完全的“政治任命”之职,但台湾的立法院成了政党斗争的场所,在野党立委仍因意识型态挂帅,将反对陈水扁视为第一要务,否决了谢文定的任命。

  5月26日,陈水扁又重新提名检察总长由高雄高分检检察长陈聪明出任,但仍在立法院延宕,迟迟未能排入议程之中,而检察总长更是长期空缺,举世罕见。本月底,检察总长的人事案将在立法院二度闯关,且不论人事案是否通过,已显见台湾因政治因素干预司法之深,司法独立一途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20061123第209期外滩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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