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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定于下月开庭审理陈水扁贪腐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9:0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键兴)综合台湾媒体22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1日经评议决定将于12月15日首次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原陈水扁办公室负责人马永成等4名被告将出庭应讯。

  报道称,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将由台北地方法院“刑十六庭”审判长蔡守训和法官徐千惠、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全程合议审理,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鉴于该案备受
岛内各界高度关注,台北地方法院在开庭审理当日将向媒体记者和普通民众核发旁听证,同时计划准备2个备用法庭,让未取得旁听证的媒体记者和民众通过“电视墙”同步了解法庭现场情形。

  台北地方法院21日已将传票分别寄往4名被告住所。吴淑珍等被告都未向法院陈报委任律师名单,由于贪腐案属强制辩护案件,合议庭已指定公设辩护人为吴淑珍辩护。

  台湾检方于11月3日宣布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完成侦查程序,并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待其被罢免或卸任后再予追究;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新台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被提出起诉;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被提出起诉、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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