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养路费争议双方:是依法行政还是部门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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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4:04 新京报 | |||||||||
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副处长,从事养路费稽查工作12年。认为缴纳养路费是车主应尽的义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递交了一份法规审查建议书。 ■对话动机 日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最近,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了有的公民对收取公路养路费的法规、规章进行审查的建议,并及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负责人称,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前的10月23日,交通部在其网站上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这表明,公路养路费还要继续征收。引起众人关于“养路费征收的合法性”的讨论。 一边是从事养路费稽查工作12年的李公科,认为缴纳养路费是车主应尽的义务;一边是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递交法规审查建议书的周泽,认为收取养路费“违法”。巧合的是,他们两个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94届毕业生。 本报记者分别与他们进行对话,虽然他们的观点有时会针锋相对,但这不妨碍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并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对话人物 李公科 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副处长,从事养路费稽查工作12年。认为缴纳养路费是车主应尽的义务。 ■支持征养路费 ●养路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是很充分的,国务院和养路费征收部门都是在依法行政。对于那些认为养路费征收违法的说法,我认为是在断章取义。 ●养路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 新京报:刚看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收养路费”的回应,你是什么感受? 李公科(以下简称“李”):很高兴,确实需要以正视听,也有利于我们对明年养路费的征收工作。 新京报:你跟提交“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违法问题建议书”的周泽是大学同学,你和他私下有过交流或者争论吗? 李:作为一名律师、一个学者,向人大提建议是他的权利,体现了他对公民权利和依法行政的关注。 他给我打过电话,私下交流是有的,但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和我们做实际工作的人,出发点是不一样的,难免有分歧。 观点依据 “征养路费是依法行政” 新京报:作为一名养路费稽查人员,你认为养路费一定要车主出吗? 李:这个问题好,现在很多百姓都关注并且参与到这场争论中来。但我觉得,这对百姓没有任何意义,说的实在一点,无论叫养路费还是燃油税,还不都需要车主出吗?所以改叫什么名,完全是学术上的争论。 新京报:可是对于私家车车主,如果改交燃油税后,有意识地少上路,这样不是既环保,又能实实在在地省下钱吗? 李:这里面就涉及一个税率的问题,目前国家并没有制定燃油税税率,但在之前的探讨中,有研究机构提出税率最低30%.即使按最低算,现在每升93号汽油5元多,加上30%燃油税,也就是一升加一块五。即一辆小车每月用油量只要超过70升,就要同时交纳超过105元的燃油税,而现在的养路费是110元,差不了多少。 新京报:《公路法》中关于“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是大家讨论养路费征收合法与否的主要分歧所在,你怎样看待这种分歧? 李:就我从法条的理解上,“步骤”本身包括时间、逐步推进的过程。国务院根据该授权,在2000年年初和年终,两次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在开征燃油税之前,继续按现行政策征收养路费。养路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是很充分的,国务院和养路费征收部门都是在依法行政。 对于那些以此认为养路费征收违法的说法,我认为是在断章取义。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回应中,也提到这些了。 养路费用途 “养路费全部汇入国库” 新京报:现在有这样一种说法,养路费更多的是在养人,而不是养路,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李:这种说法完全是对国家财政经费管理体制不了解造成的。 养路费是专款专用,全部汇入国库,由财政根据公路养扩建需要核拨资金。我们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支与养路费征收没有任何关系以前我说过,北京市一年养路费征收38亿,全市养路费征稽系统才400多人,要是养人的话,我们都是亿万富翁了。 新京报:有人提出,在燃油税开征之前必须征收养路费,否则公路就没有资金养护。对此你怎么看? 李: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公路养护和改扩建的费用,完全依赖于养路费用的筹集,否则会大幅增加国家负担。养路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 如征燃油税 “运输业负担可能加重” 新京报:也有专家认为,燃油税没有开征是慎重的,并且以出租司机为例,认为其改收燃油税后负担加重。你觉得呢? 李:燃油税的征收确实需要一个过程,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确实需要慎重,但费改税是必然的,这也是和国际接轨。对一些小排量汽车,耗油少,上路少的,可能在改收燃油税后会少交些钱,但是对从事货运、运输等行业,负担将会有所加重。 新京报:目前北京已经有车主起诉路政局违法征收养路费,你对官司的结果乐观吗? 李:我对胜诉不持怀疑态度。因为我们的依据很充分。他为什么起诉,我不理解。缴纳养路费是车主应尽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