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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个人建房很简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0:38 东方网 (来源:财经时报)

  在美国个人建房很简单

  高山

  在西雅图作会计师的PETER·薛,年收入有12万美元左右,但最后还是决定自己盖房子住。

  “自助建房,不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设计房子,还可以选用品质好的建筑材料来装修,避免了千篇一律的开发商的房子。”但让PETER作出这个决定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个城市的平均房价在最近三年上涨30%。

  PETER的一位朋友向他介绍说:自己盖房子可以节约30%的费用。如今在西雅图近郊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价格都超过了30万美元,自己建房可以省下10万美元以上。

  于是,PETER开始忙上了。他先在近郊的湖边买了一块地。在美国,买地非常方便,途径也非常多,因为土地有的是私人的,有的是国家的,只要买卖双方同意交易就可以了。像PETER这样的个人建房,一般都是从私人手里买地。

  买到地后,PETER先到市政府规划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包括规划要点等等。而政府部门只要手续齐全,就一路绿灯。然后,PETER请来专业建筑师为自己量身设计,并将设计好的建筑图纸送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在取得政府批准后,就可以动手盖了。PETER请来了专业的建筑管理公司负责打理一切。

  建房的地下基础工程和中国没有太大的差别,用水泥、钢筋建造。

  上面的部分却都是现成的材料,大卡车运来后工人像搭积木一样把材料“组装”起来就行。建房使用的砖很少,主要材料是加工好的木料和一些复合板材,门窗也是工厂早就生产好的,屋顶上的“瓦”,也非我们所经常见的瓦,而是一种新型复合材料。

  这些材料运输和安装都很方便,可省去不少人工。在美国,请一个人工干一小时的活起码需要花八美元,一天工作八小时就需要付六十多美元。所以他们建房一般都采取“短平快”的方式,工人之少、速度之快是中国建房无法相比的。比如这次Peter从拿地到入住, 还不到四个月。

  建筑工人使用的工具也都比较先进,没有什么重活。按照施工图纸拼拼装装,一般人经过短期见习都能够胜任。工程的质量抓得很紧,各个环节一丝不苟。如果房主住进去后发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可让他们返工。

  美国人建房很注意文明施工,建筑工地上基本没有什么噪音。如果噪音大,周围的人打电话报警后,处罚是十分严厉的。而且建筑工地的材料都堆放得很整齐,包装箱等杂物工人也都会及时清理,不污染环境。

  PETER对《财经时报》说,自己建房子,除了省钱外,还可以保证质量,特别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设计和装修房子。PETER甚至亲自跑建筑材料市场选购自己喜欢的建筑材料。

  目前,随着房价的走高和建房手段的越来越简单。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自己建房,他们有的是自己建独立的别墅。有的是个人合作建房——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大城市的年轻人,他们往往止步于高昂的房价,于是几个人一起集资买块地建房,多余的房子还可以出租。

  25岁的技术员DAVID,就与27岁的哥哥在佛罗里达州合建了一栋5个房间的住宅。他们把多余的房间出租,希望五年后能把房子卖掉,然后各自买各的房子(美国对个人拥有多套住房,基本没有限制)。

  还有一些人集资共同购买旧的公寓大楼并进行翻新改建。但一般也就十几个人。像中国那样上百人集资、买地从头盖新楼的事情,至少本人在美国期间还没听说过。

  另外中国国内媒体说。在欧美发达国家,个人建房的比例达到了30~40%左右,而据笔者观察,在美国这个比例应该在10%左右。

  温州模式:特例还是星火

  本报记者 郭威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战告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志?是不可复制的特例,还是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尤其是成功的榜样。

  与同为“举旗者”的于凌罡反复强调“反暴利并不是合作盖楼的惟一宗旨”不同,赵智强明确表示并承诺,个人合作建房要比市场价低30%左右。

  “正是这个差价滋生了个人合作建房的市场空间。”赵智强信心满怀。而根据《财经时报》调查,在欧美发达国家,个人建房成本和市场价的普遍差距,也刚好就在30%这个水平上。

  看来赵绝不是一时冲动,也绝非轻率之举。

  市场有需求操作有办法

  在赵智强看来,当今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格局,基本由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两个层次组成,且两个层次相距甚远。个人合作建房正是处于这两个层次之间,如果能推广开来,必然会迫使开发商降低利润空间。

  此言非虚。他所发起的合作建房联盟,拍得的土地楼面地价约为4100元/平方米,加上土建、税费等各种成本,然后抵冲底商和部分车库的销售利润,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5300元/平方米左右。而同类地段新房的最高售价已经达到11000/平方米左右。这个差价,已经超过了当初的承诺。

  “除了拿地,还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一栋房子从规划到完工要盖100多个章。”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并不赞同赵智强的观点——“拿到了地块,就等于完成整个项目70%~80%的工作量”。

  这一观点和许多开发商不谋而合。“地有了,规划批不下来,等个三五年,这个成本谁承担?”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小冲认为,在和政府打交道方面,赵智强们显然经验不足。

  但赵的回答是,“我们都有考虑”。作为全国十大营销人之一,赵智强在商界摸爬滚打多年,对房地产市场亦不陌生,深谙市场潜规则。他甚至已经把可能的“灰色成本”计入其中。“温州市场营销协会,将会收取包括聘请律师、工程师费用在内的3%管理费”。“这里面也包括公关的费用”。

  赵智强还坦承自己会从中盈利。“管理费如果有赢余,我们12个发起人会从中拿一些利润。这是一开始就向社会公布过的,也是项目的参与者都认可的。”

  对百姓有利政府就该支持

  “首先政府没有给我们太多的压力。”赵智强把温州模式成功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政府的支持。温州市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就此公开表态:“凡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会支持。”

  在个人合作建房的这个政策真空地带中,地方政府的态度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中用。

  2005年,大连的个人合作建房行动之所以胎死腹中,就源于该市房管局的一份文件(《关于我市社会自然人组织住房合作社情况及处理建议》)。该文件认为,合作建房的主体“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因此不合法”。“叫停是为老百姓好。”

  这一态度得到了很多开发商的支持。

  在温州项目“破冰”之后,甚至也有开发商明确表示,国家原则上不应该鼓励个人合作建房。他的理由是,“如果真成了风潮,全国人都要自己盖房,岂不是乱了套?”

  即使在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其实也并非没有阻碍。此前有媒体报道,温州某地产商,曾宴请并灌醉了一个参与项目的成员,“借”走有关材料,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

  所以赵智强认为,与这一大环境相比,即使是温州市政府最初的“不支持也不反对”,也显得“颇为难得”。“没人压你,剩下的看你的本事和运气。”他承认“运气帮了很大忙”。

  “温州的成功只是一个个例,以此作为一种模式,还为时尚早。”

  正因为如此,温州的“个案”出现以后,多数房地产商们都采取了“看热闹”的态度:“即使赵智强成功了,也成不了气候。”接受《财经时报》采访的多位北京地产商,几乎是异口同声,“至少在北京基本不可能,你让于凌罡去凑几个亿看看?”

  开始出现有利因素

  不久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实行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房价、竞地价的土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开发商拍地前必须先承诺,房价不高于拟出让地块同级别普通住房上季度的平均售价,且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地面积要达到拟出让地块总面积九成以上。

  个人合作建房者认为,这一“双限”政策,显然会对他们拿地有巨大帮助,因为从拿地的根本目的上来说,个人合作建房比开发商更容易做到“双限”。

  实际上,温州成功的一个因素,就是因为这一“双限”压低了地产商的利润空间,让他们没了胃口。

  实际上,个人合作建房似乎也更合乎“国际潮流”: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十多万个合作建房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某些国家甚至成为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的主要形式。在许多国家——例如德国、瑞典、日本等国,个人合作建房作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方式,会得到政府在土地、资金及政策等方面的扶持。

  以德国为例,合作社建造的住宅已经占到德国新建住宅总数的30.9%。

  北京个人合作建房倡导者之一孟宪生认为:“温州的成功现实,说明个人合作建房仍有生命力,它将成为中国个人合作建房的一个操作样本。”他说,至少在目前,个人合作建房者与地产商相比还处于弱势,所以就更应该有个“公平的环境”。

  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5点,当《财经时报》就此致电建设部时,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处处长文林峰表示“不便发表看法”。随后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了本报的约访。

  (来源: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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