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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可能认定马英九侵占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1:41 东南快报

  了解律师团研议方向的国民党人士日前透露,“检方”侦办特别费可能会认定马英九“侵占公款”。对此,律师团已帮马英九拟出两大辩护策略:马英九没犯意,捐款超过8年特别费总额;入账特别费并未规定“首长”要记账、缴回,有违信赖保护原则。

  “检方”质疑

  特别费剩余未缴库

  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近日质疑马英九的特别费汇入账户,剩余未缴库,可能涉及违反“预算法”。马英九大学同学、执业律师罗明通指出,这种说法可能是对预算法有所曲解,因为“预算法”规范的是机关并非个人。

  罗明通说,依“预算法”61条规定,经费剩余时,得转入下月或下期继续支用,但以同年度为限。“预算法”规定结余的经费要结算,此处的“结算”指的是机关本身。罗明通还表示,

公务员如果跨年未结算,只是构成惩戒问题,并非侵占,疏忽未办理结算更不构成犯罪。

  “检方”已将马英九当成被告,这是极度不利的讯息。但国民党乐观认为,律师团拟出的两大策略,至少可以证明马英九没有侵吞公款的动机与意图;而且如果马英九有事,全台6000多位“首长”都有事,兹事体大,“检方”不会不察。

  律师辩白

  捐款远超过特别费

  据了解,律师团研拟的策略,第一就是马英九未有“侵占公款”的事实。律师团汇整马英九账户数据,显示马每月将账户款项多数汇入妻子周美青账户内,近八年来周美青经常代马捐赠给公益团体,至少捐给一百个以上公益社团及私人。到8月底为止,捐款总额达5731.4万元;而汇入马英九账户的特别费,共1547.8万元,捐款远超过特别费。律师团据此强调,马并无侵占公款(贪污)的意图与事实。

  第二个策略,就是证明马英九是依法处理特别费,如果因为特别费定位不明、法令规定不清,就认定马有贪污,不符法理原则。律师团将举出主计、审计单位的特别费法规,均未要求“首长”针对领据入账的特别费,要记账并缴回,可合理视为该款项一经领出之后,就等同结算完毕;如今却要首长提出账目,证明自己八年来每一笔钱的用途,有违公务员“信赖保护原则”。

  陈水扁市长特别费疑挪家用

  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日前二度赴台北市府调阅资料时,一并调阅陈水扁“总统”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资料。

  据了解,由于陈水扁的市长特别费核销过程疑有挪为家用等事,查黑中心将深入侦查,若核销过程确涉不法,将重新分案调查,陈水扁也可能因此继机要费弊案后,再陷特别费风暴。

  包括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台北市府官员日前都曾透露,陈水扁特别费核销的疑点更多。

  

  马儿品尝人情冷暖

  “粉丝”合影

  马英九25日下午在自来水园区喷泉庭园广场主持了任内最后一场台北市联合婚礼,他让174对新人亲吻了174秒钟。马英九仍是人气偶像,

新娘“粉丝”抢着与市长合影留念。

  

检方可能认定马英九侵占公款

  “粉拳”袭马

  马英九25日早上南下高雄市,替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拉票,正在附近街道拉票的“市议员”候选人张禾宜,突然冲到马英九前面,一边高喊“马英九下台”,一边伸手挥击马英九。马英九的随扈虽出手阻挡,但马英九左脸颊及左肩部位仍遭碰撞,现场一阵混乱。张禾宜被随扈架开后,很快被警察带走。

综合剑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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