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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捐款停损线恐难说服检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6:48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7日讯 台检方侦办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的焦点锁定公款是否私用,国民党也以马八年捐款超过特别费总额,做为辩护防线。但马英九五月十九日所公布的公益捐款来源没有一项来自特别费,尽管他宣称迄今捐款总额已超过五千三百万元(新台币,下同),还是难以证明其中的一千五万元是由特别费支出,因此如无具体明证,想以捐款超出特别费做为损害控制点,恐难说服检方。

  据台湾《中国时报》分析报道,马英九于五月十九日向媒体提出他的财产申报明细,其中有关公益捐款分成三大部分;首先是两次市长选举选票补助款悉数捐为公益。

  马英九指出,1998年与2002年两次参选台北市长,选票补助款合计四千七百七十五万元,自八十八年起陆续捐助他本人成立之财团法人台湾人文教基金会(二千二百万元)、财团法人敦安基金会(二千四百万元)、中国国际法学会(三十六万元)、法治斌教授纪念学术基金(五十万元)、台湾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协会(九万八千元)等单位,上述合计约四千八百多万元,超出选举补助额七十二万元。

  其次的公益捐款金钱来自于两次选举竞选经费结余款二百四十二万元,他亦已捐助中华联合劝募协会一百三十万、政大指南法学基金会一百万元。

  第三的公益性捐款金钱来源是马英九担任“国大”代表时全部之薪资三百六十万元,他设立了“马英九指定用途信托资金专户”,专供公益性捐助之用,十三年来共捐出了二百四十五万,捐助对象达一百七十二个团体或个人。

  在这分资料中马英九最后表示,他迄今捐款总额已超过五千三百多万元。

  如果马英九是以上述这些数据来证明捐款已超出八年特别费的一千五百万元,根本难杜悠悠之口,因为这些公益捐款来源清清楚楚,不是选举补助款,就是选举结余款,没有一项来自特别费,马英九如何以捐款超出特别费来证明自己没有侵占公款呢?

  虽然市府高层辩解,不管选举补助款或是选举结余款,只要入了马英九薪资账户,就属马英九可以自由运用的金钱,因此检察官侦查重点不应放在来源,而应该查支出,然而问题是,马英九在五月时以白纸黑字提供媒体他所有公益捐款款项来源,就是没有一项提到特别费,如今又如何能让外界信服呢?难怪检方会传出特别费只进不出。

  文章最后说,为今之计,马英九就必须拿出五千万元以外的公益捐款单据,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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