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立专项资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6:29 中华遗产杂志社 | |||||||||
中国设立专项资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6年10月,财政部和文化部联合颁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专项资金,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申报,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随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设立,各地也开始启动专项资金的申请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