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拟偕妻公布捐款单据 公开说明令检方释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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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34 中国台湾网 | |||||||||
台湾《联合报》图片 人民网11月28日电 马英九“特别费”案再起风波,有消息指,承办检察官侯宽仁仍对马英九近年来约五千多万元的公益捐款有所质疑,并初步认定许多捐款用途非属公务等。台北市长马英九任内汇入帐户的一千五百多万元“首长特别费”,台北市府安排最快明后天由马英九亲自公开说明,且不排除请马嫂周美青一起出席。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政府危机小组最近忙着收集马英九任内所有捐款单据
台北市府官员表示,目前统计马英九市长任内捐款总额近八千万,扣除两次选举补助的四千七百万、选举结余款二百三十万及十一月捐的一千一百万后,今年十月以前共捐超过一千五百万。市府预定在今天最后一次的危机小组会议中,将资料整理完毕,明天送交检察官。 由于马英九公益捐款中,整理出多笔由周美青代汇款单据,也传出检调侦查重点在马英九是否将“特别费”转帐入周美青帐户,因此市政府才建议,若周美青愿意亲自说明平日家用情形,有助澄清不利传言。 台北市府官员说,由于传出检调将以马英九“特别费”案作为其它类似案件的办案参考,在“特别费”制度本身有其历史因素及结构陷阱下,顾及马英九若因制度本身定义不清而被起诉,造成社会、政治重大冲击,因此在不公布捐款对象名称等细节、不透露侦办进度等原则上,仍应公开说明捐款情形。 市府法规会及律师团与马英九沟通后,拟定“无贪污犯意、历年捐款超过特别费总额”及“现有法规未规定记帐、缴库,事后认定贪污有违信赖保护原则”两策略,并主张捐款不论来自选举补助、薪资或“特别费”,都视为“马市长捐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