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要求广东全面检查供港淡水渔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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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12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付可) 昨日记者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获悉,从明年元旦起,内地出口到香港的禽蛋上都会贴有专门的标注。香港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官员昨日在北京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会晤后发布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实施旨在加强监管的五条措施,以确保出口禽蛋及制品的安全。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昨日在京与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
昨日的会晤中,双方还回顾了最近就内地和香港市场上个别淡水鱼样本检出微量的禁用物质所实施的行动。两地认同目前的供港淡水渔场注册制度,已能有效地保障供港淡水鱼的安全。 尤曾家丽说:“在得到化验结果后,两地已立即跟进,广东有关部门实时对有关渔场进行调查。” 香港政府新闻处提供的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会继续支持香港的工作,并已要求广东、深圳和珠海等检验检疫局对所有供港淡水渔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渔场符合要求,以及加强打击从非注册渔场的产品进入香港。香港方面,食物安全中心也会配合海关等部门加强对有关产品的管理。 出口禽蛋五措施 据了解,自红心蛋问题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决定采取五条措施,对出口禽蛋和禽蛋制品实行从养殖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 严格实行养殖场备案管理制度,对已经备案的养殖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清理。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禽蛋及制品要进行苏丹红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 加强出口禽蛋的批次和标识管理。从明年1月1日起,出口禽蛋的货架销售包装上,必须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等信息,以便消费者识别和对问题禽蛋进行追溯。 应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供港禽蛋出具卫生证书,以确保货证相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本报记者田霜月 尹冀鲲 何达志 任笑一)(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