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天兵政策"又一则 欲删宣誓条例遭蓝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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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3: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民进党当局继原拟修改“元首护照”规定后,“天兵政策”又出一桩。国民党“立院”党团29日痛批“行政院”函送“立院”的“宣誓条例例修正草案”把原誓词“不营求私利”、“不干涉司法”全部删除,根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心虚到连宣誓条例中的誓词都要改。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国民党团指出,“行政院”于11月10日函送“立院”的“宣
据悉,有关“宣誓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从“中央”至地方“民代”,各级“民代”机关正副“首长”、“中央行政机关正副首长”及简任十职等以上主管单位、“五院院长”、“考监委”,各级“外交官”﹑各级“法院”、“检察署”、县市长与各级主管,各级公立学校校长,以及公营事业或公营所属机构负责人等。 国民党团指出,民进党说话不算数的情况“罄竹难书”,究竟有多在乎誓词,外人实难一窥究竟,现在大张旗鼓要修改誓词,难道要准备“营求私利、受授贿赂、干涉司法、妄费公帑、滥用人员、受授贿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