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世纪周刊专题 > 正文

刘东瑞:鉴定定生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6:46 新世纪周刊

  在音乐声中,仔细地看着文物,然后用笔标出这件文物的价格,有时候这样的天文数字会引来全场的惊叹声。说到文 物鉴定专家,看过央视《鉴宝》节目的人很容易就会在脑海里勾勒出这样的形象。

  但是有一些文物鉴定专家的笔落下去的时候,关系到的却是一条人命。文物定级标准之重要,在涉及到文物案件时, 一级文物和二级文物之间往往就是生与死的距离。有着近
50年文物鉴定工作经验的文物专家刘东瑞在其负责的案件中,就有 20多人因为文物定级而免去死刑。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可谓文博界的“院士”。曾担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秘书长达14年的刘东瑞谈锋甚健,在 退休5年后的去年,他又被增补为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委员。谈起多年来从事的工作,刘老却异常低调:“我们的日常工作 就是鉴定文物、征集保护措施,但也出具

司法鉴定。有人说我们能枪下救人,枪下救人有点悬乎,但确实有一些案子涉及到文 物鉴定,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后会免于死刑。”

  人命关天的事“不能配合”

  发生在陕西的一件文物死刑案让刘东瑞记忆犹新,“那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偷走了一件定窖的

瓷器,当时地方上鉴定 为一级品,此人就在严打中被判处了死刑。后来拿到国家鉴定委员会让专家们一鉴定,发现只是一件仿品,根本不是真的。不 是一级文物,那这个罪名当然就不存在了,这个人后来就改判了,案子也纠正过来了。”经历过风浪的刘东瑞举重若轻,随手 拈来的故事却让记者听得心惊胆战。

  上世纪80年代末,涉及文物走私、盗窃的案件很多,刘东瑞所在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工作突然间繁忙起来。原 因就是在中国的刑法中,不同的文物级别涉及到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是一级文物,那就可能会判死刑或者重刑,如果是三级 文物,就有可能量刑较轻。

  “经常有拿过来鉴定的,在当地已经判定是死刑的,但是拿来一鉴定,其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文物达不到一级品,自然 量刑也就不能按死刑判决了。”刘东瑞说到文物鉴定“免死”的故事,感慨颇多,细心的他要求不说出这些故事的地名,怕影 响这些地方人们的工作。他说,在文物鉴定委员会成立后,多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主要还是因为最初文物分级时(1987年 中国出台了第一部《文物藏品定级规定》)没有过多考虑到对文物违法案件的处理。

  因为鉴定结论与执法人员的意愿不一致,还有人千里迢迢赶到北京,要求他改鉴定意见的。

  在为湖北某地的一起文物盗窃案做鉴定时,鉴定委员会的专家组认定一个铜镦属于二级品。但是没过多久,当地县公 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直截了当要求刘东瑞改写鉴定结论,把一级品改成国宝,把二级品改成一级品。之前刘东瑞从来 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他问:“是我们鉴定错了吗?”来人的回答把他吓了一跳,对方说:“这个案件涉及到6个人,改了 后,这6个人都能判死刑。要是按现在这个鉴定结论,只能判处一两个人的死刑。”

  “这个鉴定是专家签字认可的,是一个集体决定,我一个人背着专家改,我能改了吗?”刘东瑞实话实说,“我要改 了就是违法乱纪,不能那么做,要依法办事,按标准办事。”但对方仍不罢休,刘东瑞说,“鉴定结论不是不能改,如果我们 鉴定有失误,有证据表明鉴定错了,可以改。但要按这个理由就不能改。”他还劝对方说,“量刑是法院的事,公安只负责破 案。根据证据量刑有法院操心,法院要求重新鉴定或调查自然会提出来,你们就不用管了。”

  “要不判死刑,就刹不住这股盗墓的歪风。”当地人又找出了一个理由。“稳、准、狠,你要在稳的前提下才能狠, 不稳的情况下就狠就要犯错误,不能乱狠,不能凭着感觉狠。”刘东瑞反驳道。

  对方颇为气恼地指责刘东瑞不配合工作,刘东瑞马上严肃地说,“人命关天,配合不是这么个配合法。我们不要人为 地制造那些冤假错案。”

  但这些公安人员并未罢休,他们随后找到了国家文物局和最高检察院,要求改写鉴定结论。最高检察院的负责人员随 后打电话给刘东瑞询问此事,刘东瑞开宗明义地说,“这些鉴定都是专家签字认可的,我们是要违法乱纪还是要依法办事?”

  为了有说服力,刘东瑞又详细地介绍了文物鉴定的前后过程,他说,这个铜镦没有铭文、没有鎏金,也没有纹饰,只 能坐到二级的位子上。如果定成一级,下一次出现了有铭文的、有鎏金的,或者有纹饰的,应该怎么定级?都是一级的话,这 级别就没有价值了。

  这一鉴定结论最终没有改写,刘东瑞后来在报纸上看到关于这一案件的判决消息,只有两个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的则 是无期徒刑。

  刘东瑞说,这让他感到高兴,不能因人涉罪就非要致人于死地,不能人为地制造错案。

  该打屁股的千万不要砍脑袋

  在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中,专家们遇到这样的事情总是慎之又慎。有时候,连现已故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启功先 生也会参与到这样的鉴定中来。刘东瑞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上世纪80年代末,厦门市文化局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到博物馆检查工作为名,每次都“顺手牵羊”,窃走一些 旧书画。这批东西是清退“文革”查抄物品时,因找不到原主而堆放在库房外的低档字画中。日积月累,他窃走的字画多达百 余件。这件案子后来被当地公安机关立为大案。被盗字画最初由地方文物部门鉴定,估价1万元。但后来有人反映鉴定得不准 确,又到外省市去鉴定,最后估价15万元。

  两份鉴定相去甚远,厦门方面最后又找到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请求给予仲裁。

  当时正是严打期间,按规定这个数目的金额已经够得上死刑了。时为鉴定委员会秘书长的刘东瑞接手了这个案件,并 随后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外宾接待室安排复鉴。当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5位书画专家到场作了鉴定。他们逐件进行了鉴定和评估 ,尽管数量大,但这批字画却多为伪品和低档品,够得上级别的不多。最后鉴定下来,按当时的市场价估算,累计金额也超过 了7万元,在当时这一金额仍然够得上死刑。

  尽管复鉴已结束,但一想到是死刑案件,刘东瑞就觉得还是应该更仔细和慎重一些,他将案情及鉴定情况向启功先生 做了汇报,并请启功先生出面再组织一场复鉴,启功先生批准了这个活动。

  第二天,又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复鉴一次,并另行组织了专家组,首次参加鉴定的专家们都没有参加。启功先生亲自参 加了这次鉴定,他和其他专家仔细地看完了全部字画,在各自发表意见后,启功说,“咱们今天的鉴定无须再出新的结论,也 无须出新的证书推翻昨天的证书。我在昨天的鉴定结论上写几个字,算是有个意见。”专家们一致赞同,于是启功先生在那份 鉴定结论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

  “太劣、值高,抬举了他。”

  启功先生开玩笑说:“这些东西哪儿值这么多钱(指总估价7万多元)?真是抬举他了,下回再偷,请我当顾问。” 在场的人都笑了,启功先生随后又严肃地说:“罚要得当,该打屁股的不要砍脑袋!”

  厦门方面的办案人员在场地目睹了整个鉴定全过程,启功先生退场以后,刘东瑞请办案人员认真研究启功先生的意见 。刘东瑞说,“启功先生的意见不完全是个人意见,而是到场专家的共同意见。而且文物鉴定的评估价是一个模糊的参考值, 不能作为绝对值来看待。请10批人评估,就可能出现10个数据。文物的级别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区间。”

  最后,厦门方面采纳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陈某没有被判死刑,改判了有期徒刑。刘东瑞将判决结果汇 报给了启功先生,启先生又念叨了一遍:“该打屁股的千万不要砍脑袋!”

  为文物局长“洗冤”记

  三级文物中既含珍贵文物,又有一般文物的规定还给鉴定委员会惹来了若干“麻烦”。刘东瑞说,文物鉴定委员会有 一个原则,就是在定级时原则上就低不就高,避免当事人的损失,因为文物的级别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三级文物的规定 又给这种文物鉴定留下了过于灵活的标准。

  曾经轰动全国的“山西文物局长走私案”就是这样一起案子。1994年,时任山西省文物局局长的张希舜批准当地 的文物商店将一尊关公像卖给了台商罗田光。但是罗田光在机场却被海关人员扣了下来,原因是关公像是国家文物,禁止出境 ,而罗的行为涉嫌走私。

  两年后,有关部门以张希舜涉嫌走私文物将其逮捕,并迅速作出判决。这起文物局长走私案引起全国关注,张在法庭 上老泪纵横,高喊: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历史将还我清白。

  此案的焦点是,张批准出卖的那尊关公像是否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河北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在鉴定后却得出了两种不同的结论,一种结论认为是明代彩绘木雕神像,国家三 级馆藏文物;另一种结论却认为是晚清制品,一般文物。而按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文物可以出境,三级馆藏文物不允许出境。

  “明末清初的东西在工艺上不会有很大区别,但关键在于这个东西是不是很珍贵。”刘东瑞说,这尊在襄汾县乡下的 一个老百姓家旮旯放了很久的桃木木雕关公神像工艺并不是很精美,非常粗糙。在最初送来的时候,刘东瑞看出了其背后的一 些隐秘,这件案子并非单纯的文物案件。为了防止有人说文物部门官官相护,作为国家鉴定委员会的秘书长,他坚持由首先做 出结论的天津海关拿出意见,他说既然有海关的出境火漆,就由海关先做结论,再由国家鉴定委员会提出附议。

  1996年12月31日,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北文物部门的鉴定意见,认定张希舜违反海关法规,其行为 构成文物走私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随后提起了上诉,但却毫无结果,张的母亲和姐姐在此期间先后因此事离世。

  这件文物究竟是不是“禁止出口”的文物?最后这一鉴定还是被推到了国家鉴定委员做最后的结论。刘东瑞回忆说, 当时他们提出还是由当地文物部门先做一结论,然后由文物鉴定委员会附意见。因为文物鉴定说“是”容易,说“不是”难。 但最后,相关部门还是希望鉴定委员会能给出一个权威的鉴定意见。

  “最后把公检法三家的办案人员全部叫来,在楼下屋子里当场鉴定。”刘东瑞说,因为当时意见不一,为了让这三家 执法机关能够确认鉴定结果,最终想出这样一个办法,你们现场看着作鉴定。

  刘东瑞随后打电话给鉴定委员会的三位专家,在当天上午安排在不同时间段前来鉴定。第一位专家在9点来到,在仔 细地看完关公像后,这位专家给出的意见是“明代文物,应该定为三级”。这位鉴定专家随后被请到隔壁房间去喝茶。第二位 专家在10点开始鉴定,最后认定是“清代的三级文物,一般文物”。最后一位专家进门后看了一遍说,“这是什么玩意,潘 家园旧货市场上有的是,根本不是文物。”

  三位专家三个意见,听得在场的人都愣了。最后三位专家由刘东瑞召集到一块,又共同研究对这个关公像下最后的鉴 定结论:此木雕关羽彩绘坐像为清代初期所制,属一般文物。一般文物是可以出境的,张的罪名自然是无中生有。

  张希舜在1999年等来了无罪释放的判决,而他在狱中却实实在在地呆了三年。出狱后的张希舜虽然恢复了名誉, 但其事业却再也无法挽回。

  “一个条文的解释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而且灵活性太大,说明已经不太适合现在的情况了。”刘东瑞说,张希舜案 发生后不久,国家文物局就授权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开始对《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进行修改。从1997年到2000 年,经过3年修改,六易其稿,终于成型。2001年,新的定级标准由文化部颁布施行。

  “改动不大,意义不小。”刘东瑞说。新的标准中将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区分开来。旧的标准中只指明一、二级文物 为珍贵文物,而新标准中则把三级文物也归入了珍贵文物中,与之相对,把一般文物单独列了出来。这次改动对文物的司法鉴 定至关重要,使文物鉴定部门不再为“三级”中对“珍贵”与“一般”的认定而头痛了,也起了规范的作用。

  相关新闻

  民间“国宝”将拟订评定标准

  博物馆馆藏文物有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和普通文物之分,但流散于民间的数量庞大的文物却没有相应的评 定标准。近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和民间文物鉴定专家在北京发起了一项为民间“国宝”制定标准的活动。

  在为民间“国宝”制定标准问题上,专家们首先就“国宝”概念发生了分歧。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阎振堂认为,中国 并没有“国宝”这一正式叫法,但民间通常认为国家一级文物就是“国宝”,所以民间“国宝”的标准应该参考国家一级文物 的认定标准。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戴志强认为,二级、三级文物同样也很珍贵,从鼓励搜集并保护民间文物的角度出发,民间 “国宝”概念应比国家一级文物更加宽泛,这样会有更多的民间文物得到重视。

  标准草案中认为,国宝应是“孤品、绝品”优先,至少应具有百年以上历史。但北京教育学院教授金煜说,一些近现 代书画、雕塑、邮票和钱币等,虽然存世年代还不到一百年,但因为其价值珍贵也应列入。而且,“孤品、绝品”是相对的概 念,比如在论证会现场展示的一枚民间收藏的王莽时期金质“布泉”钱币,只能说是目前没有发现第二枚。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大量文物散落在民间,其中不乏可以被认定为馆藏一级品的文物,制定这一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 发掘和保护民间文物。

  ——据《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