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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3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 左林) 北京交易二手房明日开征土地增值税。昨日记者从地税部门得知,交易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细则已经出台,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二手房也在征收之列,14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宅暂时免征。

  征收细则将140平方米

  确定为北京市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的界定标准,从而澄清了之前以120平方米界定的传言。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即为普通住宅。

  赠予直系亲属住宅不计征

  此次土地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居住未满三年的非普通住宅,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居住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首次规定,个人转让住宅以外的其他类型房屋计征土地增值税,包括商铺、
写字楼
在内。普通住宅和居住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免予征收。

  此外,通过法定继承取得

二手房免征,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予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二手房均免征。

  非普通住宅投资可能受影响

  据信一天中介公司统计,目前北京市二手房交易中140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宅交易所占总交易量比重在13%以内。

  信一天有关人士分析,此次的细则,可能将进一步降低非普通住宅投资购房者的投资信心,投资重心将更多向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转移。此外,房主税费转嫁的行为可能会继续成为房屋交易中的主流。

  相关报道见B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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