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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到和谐世界:中国内政外交实践的完美结合(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7:13 新华网

  用“和谐”理念处理国际事务

  在致力于“和谐中国”建设的同时,胡锦涛主席2005年9月15日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努力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这是中国第一次在代表世界最高权威的讲坛上,以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名义,向全世界推介从中国当代内政中演绎出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精华——“和谐”理念,提出建设“和谐世界”。

  2006年6月15日,胡锦涛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表示,要努力把本地区建设成为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

  2006年6月17日,胡锦涛主席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成员国领导人第二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同所有亚洲国家携手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亚洲”。

  2006年11月4日,胡锦涛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呼吁,中国和非洲国家携手并肩、昂首阔步,为实现中非发展,为造福中非人民,共同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从上面可以看出,两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在国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将“和谐”理念延伸到处理国际事务的实践之中。

  “和谐中国”与“和谐世界”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如果没有“和谐世界”,就无法构建“和谐中国”;如果没有“和谐中国”,也不可能有“和谐世界”。

  和谐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和谐社会”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不同的阶段逐步完成。因此,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都要努力发掘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力,建立起一套实现“和谐社会”的制度。

  从历史经验与当代国际形势发展来看,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和平”。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维护世界和平,反对战争,尤其是要反对那些无视他国主权的侵略战争。

  传统文化理念和外交遗产的继承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的瑰宝。儒学的核心观念是“仁”与“和”,其中“仁”是人际关系的价值核心,“和”是社会和政治的价值核心。在中国产生的道教,宣扬“不争”、“无为”,主张和谐,顺其自然。佛教传入中国后,与儒学、道教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佛家讲“慈悲”,儒家讲“仁爱”,道家讲“不争”,三者合而为一,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文化”。

  历史上的中国,虽然历经磨难,但和谐的理念一直植根于中国文化的深处,造就了中华民族精神,锻铸了中国人的品格。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成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倡导和谐世界的思想渊源。

  倡导和谐世界是我国的一贯主张。1955年,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发出“求同存异”的呼吁。中国、印度等国提出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些原则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指导国家关系的普遍准则。1974年,邓小平在第六届特别联合国大会上,阐述了中国领导人提出的“三个世界”理论,表示了“中国永远不称霸”的决心。1995年,江泽民主席在联合国50周年首脑会议上声明,中国的发展和强大“绝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现在中国提出构建“和谐世界”,正是对宝贵外交遗产的继承和发展。

  同时,“和谐”思想也为世界认同。《联合国宪章》提出,为“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要“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这里的“宽容”、“和睦相处”,都是“和谐”理念在国际事务中的体现。

  中国政府明确阐述了“和谐中国”和“和谐世界”的内涵:中国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中国倡导的和谐世界则是“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和谐中国”与“和谐世界”的关系,反映的正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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