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仁县长灭门案 家属质疑抢劫杀人说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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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2:17 国际在线 | |||||||||||
面对警方调查凶手从容镇定 12月3日,贵州警方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向社会公布“11·28”案成功告破。经过公安部、贵州省公安厅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各级公安机关派员组成专案组连续5昼
然而,在仅10分钟、拒绝提供任何细节的新闻发布会后,媒体和家属同时提出了质疑,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完成灭门案?如果是劫财,为什么要挑选熟人家里最多人的时候? 无业凶手 曾经因流氓罪坐牢17年 贵州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曹辉,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生,家住贵州省兴仁县城关镇民主路20号,无业,现暂住兴义市桔山办事处金水南路3号,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刑,2000年于新疆刑满释放。曹辉于11月27日晚携带凶器到文建刚家实施抢劫杀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缴获了赃款赃物等证据。目前,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昨天下午4时,记者颇费一番周折之后终于在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后面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找到了金水南路3号。这是一幢四层单体住宅楼,一楼是门面,二、三、四楼是住家。住宅楼一面靠山,一面临着数栋破旧的居民楼,“我开了十多年的出租车,还是第一次知道兴义有这么一条路。”司机说。 随后记者在房屋的另外一侧找到一扇虚掩的小门进了楼道,在3楼,两名在此居住的青年男子告诉记者,“这里房租其实不便宜,一年要3000多元,一室一厅,30多个平方米。”不过他表示,这里住房登记比较简单,“基本上不需要看身份证,房东随便问你两句就可以了,关键是一年房租要一次交齐”。 旁边一名男子则表示,这里感觉还挺安全。“这两天也没有什么异常。” 作案过程 从县长姐姐家进入劫财并杀死目击者 曹辉的落网并非像此前媒体所报道的,警方“通过手机定位追查到的”,而是通过排查文建刚周围人的方式找到了曹。 对于如何锁定曹辉这个嫌疑人,事后警方内部透露,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专案组曾对所有与文家有来往的人展开调查。很快,专案组发现曹辉与文家有过往来。 有证据证实曹辉与文建刚的姐姐、妻子都曾有过交往,并且与文的妻子比较熟悉,进一步调查发现,曹辉曾经在案发前两次到过文家。 一个无业人员两次到过县长家,这一疑点立即引起专案组的警觉。 专案组立即与曹所在的辖区派出所联系,由派出所的民警前往曹的家中,将曹带到派出所后审讯突破。 文建刚及其家属、保姆被害后,网上关于县长被害的评论、猜测多如牛毛,有的说是仇杀,有的说是谋财害命,有的说是职位竞争所致,12月1日,当警察出现在曹辉面前的时候,曹辉的神情相当平静,一点也没有惊慌,让人无法将他与这桩惊天大案联系在一起。 12月2日凌晨,经过长达十多和小时的审讯,曹辉向专案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11月27日晚大约22时许,曹携带凶器先来到到文建刚的姐姐家,由于大家都很熟悉,所以文的姐姐对这位“半夜来客”也没有提防。然后曹辉通过文的姐姐家顺利进入文建刚家。 事后有人说,文当时是刚刚从兴仁县开完会后,吃过晚饭由驾驶员送回兴义家楼下,回到家没有多久,有人发现他家的灯光全部灭了。 在进入文建刚的家中后,曹辉首先将家中唯一的壮实男子文建刚制服,将其杀死。接下来将家中的目击者一一杀死——包括一个年仅四岁半的小男孩。 作案后,曹抢得财物,逃离现场。对于究竟抢得的财物是什么,价值多少,警方表示暂时还不宜公布。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