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声音:五保户制度应该被替代subtitl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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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0:17 公益时报 | |||||||||
- 党国英 当前的重要问题,是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的相互衔接。目前农村有多种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形式,其中,低保政策、五保供养政策和特困户救助政策是专门针对农村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的。
按照五保供养制度,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这是一个比较高的要求。如果要真正将五保户的生活水平提高到当地农户的平均水平,至少可能存在下面相互联系的两方面的问题。 各地出台的农村低保标准要明显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例如,北京市今年制定的低保标准大多没有超过每月100元。如果五保户供养标准真正落实,则每人每月应该在400-500元左右,一户农民如果符合五保标准,有可能每年从政府领到1万元以上。从理论上说,这种差异有可能使一部分领低保补助的农户想办法挤到五保户的行列中来。如果把有无劳动能力作为确认五保户的惟一标准,一些农民有可能获得虚假的健康状况证明,把自己变成五保户。 确认五保户的实际标准还有一个赡养依靠是否存在的条件。在没有实行农村养老制度的农村地区,如果两个老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孩子如果有赡养能力,则不能被确认为五保户,相反则可以是五保户。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养老制度与五保供养制度存在潜在的摩擦。 能不能逐步用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和低保制度替代现行的其他农村救助制度?我认为是可行的,并且应该把它看作一个趋势,在设计各种具体制度时注意彼此间相互协调的问题。 五保制与低保制 可以并为一种制度 - 杜晓山 目前,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制度的执行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出现了一些类似重复建设的问题,各地对此也采取了不同的做法。 从理论上来说,我认为这两个制度完全可以统一起来,并为一种制度。低保的对象包括一切不能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的人,而五保的对象也是不能到达这个最低线的人,当然应该在这个最低保障范围之内。而五保对象是否要享受更高的保障,这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比如在低保的水平之上给他们加多少,这完全是可以的。五保供养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与农村低保制度协调统一起来。当然,这就需要国家主管部门来统一协调、调查研究,最后制定政策。 另一个问题是各地是否有一定的灵活性。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各地的情况不一,有的地方还只有五保制度,低保还没有实行,有的地方实行了,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与五保制度协调统一,这是肯定会存在的现象。问题是将来要如何规范,对此民政部有关司局、相关人员正在做一些调查研究,进行试点,跟地方共同探讨,这中间有一个从试验到推广的过程。我个人认为全国统一的模式不会有,至少短期之内不会有。 见习记者 尹 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