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商指证陈水扁女婿曾用人头账户收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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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8:0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台开内线交易案”最后言词辩论庭时,曾指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只要有大笔资金进出,一定使用“人头账户”。台当局“教育部”在送台“公惩会”的赵建铭惩戒案移送书中,不但证实确有其事,一位个人账户被赵建铭使用的林姓药商代表,更曾规劝过赵“不要再这样,否则迟早会出事”。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涉及“台开股票内线交易案”的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法院
台当局“教育部”给台“公惩会”的移送书中,具体指陈一位个人账户被赵建铭使用的林姓药商代表,2004年7月间,曾拿50元万给赵建铭周转。这笔钱,赵迄今都没有归还。 报道称,赵建铭不单借钱不还,还有药商代表向台湾检调吐苦水,指赵建铭在台湾三峡恩主公医院服务期间,把他当成像“阿卿嫂(陈水扁原住处管家)一般的佣人使唤”,要帮忙打扫赵的办公室。 赵建铭惩戒案,依据台当局“教育部”移送书,明确提及赵建铭多次使用四位药商代表、两名贴身随扈的账户。这些药商代表,还多次以数十万现金直接汇款入账,供赵建铭使用。 报道称,依据台大医院的调查,赵建铭前述使用药商人头账户,及金钱往来关系,明显违反了“公立台湾大学附设医院医疗人员行为规范”中,有关医疗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或公务往来有关的金钱、礼券或其他有价证券的馈赠的规定。 台湾检调当初在侦查“台开案”过程中,曾查到赵建铭使用药商代表、随扈以及弟媳家人提供的人头账户,目的就是为方便资金进出和买卖股票。 (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