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选举黄俊英要求验票 称有作票之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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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7:5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1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黄俊英竞选总部昨晚表示,陈菊虽赢黄俊英一千一百十四票,但黄俊英不承认败选,已透过“立委”罗世雄等人,告高雄市选委会违反“选罢法”,激活验票机制,同时提出当选无效之诉,要求保全证据;选举法庭漏夜开庭,决定是否查封票匦。 据报道,“我们要提出当选无效诉讼”,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委许福明说这次选举
罗世雄强调,这次选举有民众反映收到两张投票通知单,还有一家三口收到五张投票通知单,其中还包括在监所服刑的人,也收到投票通知,总部已向警方报案,并合理怀疑不是单一现象,选务单位失职,有作票之嫌。侯彩凤则出示总部的监票资料表示,一选区3到104投票所,都有一到二十多张“因印泥模糊不清的废票”,怀疑有内情。 昨晚八时,黄俊英牵着妻子廖美津的手,一起站上竞选总部广场讲台,支持群众不断高喊“验票、验票”;黄俊英表示,选举有输有赢,但怎么输的他要知道。这段日子民进党不断栽赃、抹黑诬蔑他买票,他要严正抗议。 他强调,政治人物应为青年表率,“不能为选举教坏囝仔大小”,黄俊英讲话时,数度难过得无法言语,太太廖美津不时拥抱他的肩膀安慰他。 黄俊英总部发言人陈学圣说,依选举惯例,选委会在出现些微票数差距时应主动验票。黄俊英输得起,但不能输得冤枉。总部在选委会公告陈菊当选后十五天内,依法提出选举及当选无效之诉。 据悉,昨晚十一时,罗世雄、侯彩凤等国民党立委前往地检署,两人随即代黄俊英向地检署提告,指控选委会违反选罢法;另向选举法庭提选举无效之诉。高雄市选委会昨晚表示,会看好各投票所选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