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英提出验票事证 法官认为证据尚不够有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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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4:44 人民网 | |||||||||
人民网12月10日电 因不满高雄市长选举结果,黄俊英阵营声请重新验票,国民党“立委”和市议员提出三大争议点,其中包括有民众一家4口却收到7张选举通知单,甚至还有正在服刑的人也收到选票通知单,不过法官认为这些证据力都不足,黄俊英阵营必须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才有机会翻盘。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黄俊英阵营指出,高雄市林先生一家人共有4口,不过这次市
同一个姓名却有2张通知单,编号还不同,林先生把它交给市议员当作证据。不过,仔细看看通知单上面才知道发生了大乌龙,因为一张是市长选举,另一张是里长选举。对于儿女是否投两次票,林先生表示,自己也分不清楚,不知道。 另外,林先生的小儿子因为吸毒入狱服刑,被剥夺公权,没想到也收到选举通知单。黄俊英阵营律师锺梦贤表示,“剥夺公权是从判决确定就失去选举人资格,到底是选委会作业错误,还是出于故意,我们还要进一步查证。” 这些证据黄俊英阵营交给检方作为查封选票的依据,不过法官认为证据力不足,没有采信。法官最后决定封存票匦关键的证据,是在高雄市有两个投开票所出现开票和计票结果不同的严重瑕疵。 锺梦贤表示,“简单来讲,就是票数有造假,那这个出错环节有可能是在投开票所,也有可能在统计单位,都有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