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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许兆君(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4:46 新浪环保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许兆君(图)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兼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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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响国有林权改革第一槌,将国有林承包给个人,使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相结合。

  许兆君同志有关典型事例

  1.在一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许多林业局长认为伊春穷了这么多年,不多采点木头就没法活。许兆君听后,语重心长地说:“我也知道多采点木头,可以修修大道、
安安灯泡、盖几所学校、涨涨工资、发发红包,阖家欢乐,上下都好,我也愿意,可是没有办法。森林是伊春人的‘命根子’。一旦没有了树,小兴安岭就是‘黑土高坡’了,伊春就彻底失去了希望和优势。我们决不能再干吃祖宗饭,造子孙孽的蠢事了。”

  2. 许兆君对森林资源的价值有其独到的见解。在别人看来十分珍贵的木材,在他的眼里却被视为树木的“尸体”,是最不值钱的地方。他更看重的是森林树木的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用他的话来说:“这么多年来中国林业工作者把树木的价值视为木材的价值,把它的‘脑袋’砍掉、‘腿’砍掉,剩中间他们管它叫木材,说木材值多少多少钱;而我看其实木材只是树的‘尸体’,它只是树木价值的一小部分----经济价值的一部分,它还有比经济价值高上百倍的生态价值。”

  3.许市长这个参加工作几十年从未干过林业的人,却对林区有着深厚的感情,对传统林业体制的弊端有着深刻的认识,对林业的管理有着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招法。2004年9月,发布了市长一号令,在全国国有林区主动停伐天然红松林,每年减少直接收入近亿元,就引发了国际国内的一片叫好声;2006年初,他又做出了一项让“林业通”钦佩、让偷拉私运禁绝的新举措:在木材运输环节实行一车一证一票的“漏斗式”管理,并在各木材检查站全部配备武警把守,彻底堵住了木材流失的口子。

  4. 针对伊春成片的天然红松林已经由开发初期的100万公顷锐减到2003年不足5万公顷的严峻形势,他深刻地指出再采红松就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并态度坚决地提出绝不能让“红松故乡”成为“红松故事”的悲剧发生,绝不能让子子孙后代在“红松故事”中回想小兴安岭,果断地发布了2004年市长一号令,作出了全面禁伐红松的决定,决心通过50年的持续努力,还祖国一个完整的小兴安岭。

  5.为使禁伐红松命令落到实处,他坚持对任何敢打红松主意的单位和个人严惩不贷。2004年末,一省直林业科研部门在伊春境内归该部门所属的一实验林场内采伐了十几立方米红松,自称用做林业实验用。许兆君得知后,亲自带领公安、林政部门将红松扣下,坚决拒绝了来自各个方面其中包括一个省领导的说情电话,并要求该部门作出了不再以任何理由砍伐红松的书面承诺。自此在伊春境内,再也无人敢动一棵红松。

  6.2005年8月 29 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袭击了伊春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包括“红松王”在内的上千棵几百年树龄的红松被刮断。得知这一消息,许兆君马上驱车赶到现场,抚摸着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红松,心疼地流下了眼泪。他心情沉重地对身边的同志说:“这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报复呀,再也不能滥伐森林了!”之后,他在几次会议上反复提起这件事,尖锐地指出:“五营国家森林公园成片的红松被刮倒,是以往滥砍乱伐、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后产生的‘孤岛效应’,今后一定要避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7.全国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酝酿了好多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就是没有人敢捅破这层窗户纸,没有人敢吃第一个螃蟹。许兆君到伊春上任后不久,就直接给分管林业的回良玉副总理写了一封信,大胆陈辞,力陈伊春担纲全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理由和设想,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首肯。在回良玉副总理召见他时,他极力为国有林权改革谏言,为林区职工代言,使这项功在长远、利在长远的改革终于在伊春国有林区得以付诸实施。

  8.为使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惠及林区广大职工的深层次变革能够在伊春林区率先探索,许兆君先后40多次率有关部门到国家有关部委,反复地向相关人员宣传在伊春进行林权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以及希望给与的政策支持,以至于有些同志一看见他去了,就说“许兆君又给我们上课来了”,有的干脆就把办公室的门关上了。正是经过这样不屈不挠的反复争取,经过对改革试点方案的23易其稿,才使改革试点顺利于2006年4月29日在乌马河经营所敲响了全国国有林权改革第一槌,许兆君和林业职工蒋永彬签订了中国第一份国有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真正拉开了中国国有林业产权改革的序幕。

  9.针对某些人对林权制度改革后可能发生乱砍乱伐的担忧,他认为这纯粹是杞人忧天、因噎废食,并形象地比喻:儿子是父母的,但父母也不能将儿子随便杀死,林权改革后虽然林子归职工所有了,但还要受森林资源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且还可以通过一些良性机制引导和约束承包经营职工,不砍林子就可以实现经济效益。为此,他亲自指导建立了中国国有林区第一家活立木交易市场,在适当时机可以随时启动,这样就解决了承包职工“山上有树,兜里没钱”的问题,突破了过去只有把林子砍了才能卖的概念,突破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概念,成为了林业职工随时可以支取现金的“绿色银行”。

  10.2006年5月,许兆君到正在进行林改试点的乌马河林业局调研。为了打消一些职工的疑虑,他掰着手指头帮职工算承包林地收益账,算得职工们心服口服,纷纷表示马上就参加林地竞拍。他对这个试点局局长王显义说:“对经济条件不好、承包林地缺乏资金的职工,要采取抵顶拖欠工资、银行抵押贷款或者林业局借款的方式,让每一个有承包意愿的职工都拥有一片林地;对那些暂没有承包意愿的职工,不要强迫,要为他们预留林地,待他们想通了再包给他们。一定要让这项带有补偿性质的改革搞好!”

  11.许兆君最欣赏的一句话是:“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做坏事,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做好事”。这是他倾心沉醉于改革的理论依据的真实写照。刚刚开始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就以铁的事实证明了它的正确性。在职工承包林地里,过去那种整捆整捆扔埋树苗的现象从此绝迹,“一年青、二年黄、三年见阎王”更是成为了历史。人们所见的是,过去给国家造林一天植树500棵,现在给自己植树一天每人只植150棵,苗木的成活率得到了成番论倍地提高。

  12.2006年7月中旬,许兆君岳父病势加重,家人催促他回去看望。而在此时,正是筹备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的紧要关头。在亲情和工作之间,许兆君选择了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会议筹备中,并于当月20日按时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他的岳父已经辞世,没能在他极为敬重的岳父临终前尽孝,成为许兆君至今深以为憾的一件事。

  13.无论春夏秋冬,许兆君总是随车携带着一套迷彩服和棉大衣。只要能抽出时间,他就常往林场所跑,在林子里一转就是几个小时。他常说:“林管局局长不到林子里去,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林管局局长”。

  14.许市长对改革可能面临的风险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多方拜访专家学者,寻解求证推进国有林权改革的良策;多次组织召开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情况通报会,征询市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声,体察民意,了解民力。为了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他提出并确立了改革必须坚持的“五大基本原则”,即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生态优先、森林不能逆转,改革收益资金不能流失、国有森林资产保值增值,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有序、配套推进,使这项前无古人的改革试点得以顺利推进,国家、企业、职工、社会等各方面的利益得到了有效平衡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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