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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沙嘴村村民对公开处理意见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2:23 中国青年报

  村民对公开处理意见不一

  看完了公开处理大会,王小军有点“怪怪的感觉”,警察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会不会侵犯当事人的人权呢?他有点疑惑,卖淫嫖娼是违法了,但也不至于要游街示众、开公开处理大会吧?

  让王小军更不开心的是,他的二三十间房子在公开处理之后没人租了,房客都跑了,走的人有“小姐”,也有附近做生意的人,还有打工者。

  “不合理。”开出租车的张全德对这次公开处理显得很不平,“都是年轻人,万一别人想不开自杀了怎么办?这样的做法起不到什么好的作用。”

  张全德说“要提倡性文明”,他所谓的“性文明”是不久前看了某都市报关于性文化节报道中提到的新名词,性文化专家说,人不能压抑性,要正确疏导,要有解决性问题的渠道。在他看来,“三沙”的色情场所正是性文明的体现。

  当他向记者介绍这番理论时,他的妻子就在身边。

  让张全德不平的还有他的生意,他在康帝休闲中心停车拉客,每月要交1200元,现在,康帝休闲中心已经被警方查封,他的生意也一落千丈。

  吴长明也对公开处理不满意,他认为应该游游街,好好让大家看看,好好羞辱一下这人,太不像话了。以前他在街上不敢看这些“小姐”,看多了怕挣的这些血汗钱都“吃了快餐”(指嫖娼)。

  不过,自从那次公开处理之后,他的收入已经从每天四五十元降到二三十元。

  许多色情场所离警务室不到50米,警方被指不作为

  事实上,在公开处理大会之前,“三沙”在深圳乃至香港都很有名,这里是深圳改革开放后较早出现的色情场所,又有深圳“芭提雅”(泰国色情胜地)之称,一直是不少香港人北上寻欢的主要地方。

  “三沙”是深圳城中村,楼房密集,有“握手楼”之称(两个楼的人通过窗户可以拉手),也是出租房密集地。

  街边一个只有两三个平方米的小商店老板说,以前他每晚都有1000多元的营业额,现在不到200元。“沙嘴的生意没办法做了。”这位老板说。

  村里人说,公开处理大会后,“三沙”比以前萧条多了,以前路边到处是揽客的“小姐”,街道上停满了车。由于各种档次的“小姐”都有,休闲场所档次也都不低。许多香港人甚至在这里租房,经常来这里玩,这里的房屋租金也成了城中村最高的地方。茶楼、饭店、时装店实际上也都是为密集的色情场所服务的。色情业成了村里的支柱产业。

  连续半个月,警方每天都来检查,凡是不合格的娱乐场所都要整改。

  据福田警方统计,11月25日、26日、27日,警方共出动了3000人次警力,连续开展3次集中统一行动。截至11月27日17时,共破获涉黄案件10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7人,其中卖淫嫖娼行为人67人,站街招嫖女71人;其中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142人,同时查封取缔场所79家,查封出租屋78间。

  面对此次警方大规模的整治,有人不以为然。一名受访者说,沙嘴的色情业如此猖獗,与警方的不作为有关。在他的记忆中,沙嘴的色情产业在1998年下半年的整治中有所收敛,此后却变本加厉,更加猖獗。

  这名受访者说,城中村是治安整治重点,许多色情场所距离警务室不到50米,都快被色情场所包围了,如此近距离明目张胆地搞色情活动,警方难道没有察觉?如果在日常的检查中能够严格执法,怎么会发展起这么多色情场所?纵容的时间比打击的时间多,这样的整治怎能长治久安?指望一场有侵犯人权嫌疑的公开处理大会来彰显警方的决心,显然是靠不住的。

  福田公安分局政委: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

  12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王政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

  王政委说,首先,综合治理是一项国策,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警力有限,任务繁重,会根据不同时期,安排不同工作重点。警方对上沙、下沙、沙嘴等地的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打击从来没有间断过,此次是为期60日的大扫黄行动,重点打击“三沙”地区发廊、美容美发厅、小型足浴、出租屋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的公开处理的形式,出发点是好的,效果也是不错的。打击违法犯罪要讲求震慑教育作用,此次打击涉黄公开处理大会是在案件发生地召开的,对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消除地区影响有一定作用。

  第三,公开处理是否违法在法律界定上不是很清楚,不能说这是违法。此次打击涉黄案件的形式并非他们首创,也并非有人所说的属于“文革”遗风。事实上,从土改运动就开始采取公开处理的形式,现在的“打假”、打击偷税漏税、打击“黄牛党”(票贩子)还在一直沿用这种做法。公开处理前,考虑到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警方专门统一了服装,让当事人戴上了口罩;在公开处理路线上,采取了点到点的方式,安排他们乘车到达公开处理地点,并没有游街。当天也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治安处罚,不存在公安单方面定罪的事实。

  不过,王政委强调,在文明执法方式上,还有进一步探讨研究的空间。

  本报深圳12月10日电

  事件回放

  11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将近期在扫黄行动中拘捕的167名涉黄人员押到上沙村、下沙村和沙嘴村召开公开处理大会。

  11月30日,广东当地媒体配发现场图片报道了这一活动,消息经新浪等网站转载后引起网友争议,大多数网友不赞成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这一做法。

  12月1日,上海律师姚建国发表《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给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

  12月10日,姚建国透露,有一位当事人的家属通过电话联系过他,有意起诉深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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