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花莲"立委"黄信介验票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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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7:12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11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992年,黄信介在花莲参选第二届“立委”,以“62票”落败,后因查验选举人名册,得以揭发作票之不法情事,选委会在四个月后补公告黄信介当选。 据报道,当年参选的有现任县长谢深山、前花莲市长魏木村、前“立委”锺利德等八人参选,角逐两席“立委”。黄信介落选当晚即与民进党主席许信良通电话,并决定到花
民进党许信良、张俊宏、施明德都赶到花莲,要求全面验票,还给黄信介一个公道。后来民进党要求查验选举人名册的投票人数,竟多出幽灵选票736票。 经检方侦查,查出有多位选务人员趁着选举的空档,将事先藏好的选票,趁着整理票匦、或其它选务人员不留意时,投入票匦。检方侦结计有6名投开票所的主任管供称作票给魏木村。 1993年3月8日选举法庭宣判在729张选票中,共有534张查明是投给魏木村,魏的得票数扣除534张,黄信介成为第二高票,由县选委会呈报中选会后,补公告黄信介当选,并未重选。这起作票案,检察官侦办、选举法庭审理耗时四月,动员数千选务工作人员和警力。 公告15天内可提验票 北高市长、议员选举结果揭晓,中选会发言人邓天佑表示,当选人经过七天审定期,由选委会召开委员会议审定票数没问题,就会公告当选,高雄市长落选人黄俊英要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可在中选会公告当选名单后15天内向法院提出,法院判决封存选票,地方选委会就会配合验票。 邓天佑说,选罢法规定,开票结果是“比较多数当选”,即使赢一票也当选,落选者认为票数不实,可提起选举无效诉讼或当选无效讼,黄俊英阵营已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被告是当选人陈菊,将由法官裁定是否验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