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境外驾照无须考试将可在中国临时驾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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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21: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徐京跃、陈菲) 根据公安部日前发布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持有境外驾驶证的人员无需经过考试,只要接受适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在中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时,应当对境外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
根据规定,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驾驶机动车:(一)遵守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二)按照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上签注的行驶区域或者路线行驶;(三)遇有交通警察检查的,应当停车接受检查,出示入出境证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和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接受中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五)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接受中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