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禁止利用地下室开设幼儿园和疗养院等(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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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39 国际在线 | |||||||||
应急: 地下开旅馆不得设置上下床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馆业,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租赁住人的,该规范要求,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不得设置上下床,房间内净高不应小于2.4米,房间内
此外,地下空间内因平时使用需改变其空间布局的,应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在不改变其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新设置的房间,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 监控: 地下商场应该安装闭路电视 地下空间用于人员聚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应具有2个以上的安全出入口,且人防工程应具备与居民出入相分离的室外主要出入口。 用于商场、餐饮、文化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应设置能够覆盖本地下空间区域的应急广播,在安全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并将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地下空间人员数量标准 1.录像厅、放映厅容纳总人数按建筑面积计算,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100人。 2.其他文化娱乐场所按建筑面积计算,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50人。 3.办公、居住场所容纳总人数按房间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25人。 4.商(市)场营业厅容纳总人数按使用面积计算,位于地下一层时,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85人,位于地下二层时,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80人。 使用地下空间禁止的10种行为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2.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器具和无强排式燃气热水器。 3.使用煤油、汽油、液化石油气等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作燃料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气体的设备、设施。 4.使用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5.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行为。 7.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幼儿园、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 8.利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设置商场(商店、市场)、体育运动场所;利用地下空间开办商品批发市场。 9.利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设置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场所。 10.从事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北京娱乐信报 蔡雪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