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调查:假离婚骗取低保很普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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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1:49 新京报 | |||||||||
-个案调查 假离婚骗取低保很普遍 新街口一些市民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不惜假离婚
本报讯“利用假离婚来骗取低保,这种现象相当普遍。”昨日,西城区新街口街道社保所所长马淑玲表示,一些市民为了成功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甚至不惜利用假离婚形式。 马淑玲称,目前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10元,也就是说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10元是申请低保的必备条件。 她举例称,一个三口之家,女方及子女无工作,男方每月1000元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水平,因此不能领取“低保”。但夫妻二人离婚之后,如果没有收入的一方要求抚养孩子,另一方不付或者仅付少量生活费用,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按照人均310元的标准向有关部门申请两个人的“低保”。 马淑玲算了一笔账:离婚后,女方每月可得310元低保,孩子可得低保金额为310元的基础上乘以系数1.1,即每月341元,再加上40元的粮油帮困卡,这样下来两个人可得到将近700元的低保金。此外,离婚后的单亲家庭在医疗补助、廉租房申请、义务教育学费减免等方面也能享受不同程度照顾。所以不少收入偏低的家庭利用“假离婚”成功申请低保,以改善生活水平。 马淑玲说,“假离婚”的案例在申报审核时,社保所一眼就能看出来,但也只能照单全收,“毕竟人家手续齐全,也符合条件。”她将此类收入偏低但又达不到申领低保标准的家庭称为“低保边缘”,认为“假离婚”也是无奈之下的选择,“毕竟谁也不想给自己的婚姻蒙上阴影。” -法官说法 低保制度遭遇诚信问题 海淀一法官建议对举报者加强奖励,对骗保者加大处罚 本报讯 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副庭长方岩表示,通过审理与低保相关的案件,他们发现,低保制度遭遇最多的是诚信问题。 方岩认为,由于我国没有信用制度,一些试图钻低保空子的人往往谎报自身状况,隐瞒收入来源。另外对于享受低保人员的审查也存在一定难度,目前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查看相关证明,而证明的人为因素又很大。即使抛开人为因素,取证也比较困难。若申请人确实没有工作,街道可证明此情况,但街道无法获知的是,申请人是否有房租或其他收入。即使民政局通过行政手段去房产部门查,可如果申请人的其他房屋在亲友名下,民政部门也无法查到。 基于目前集中到法院的案件一般都是有他人举报,方岩建议,可以以制度的方式明确鼓励举报,对举报者加以奖励;另外加大处罚力度,一旦申请人被查实骗保,不但要返还保费,还要处以一定罚款。 统筹:本报记者 杨华云 采写:本报记者 左林 相丽丽 吴晓晶 李欣悦 王佳琳 申剑丽 王荟 实习生 余涛 制图:赵斌 丁华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