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黄牛案审结宣判 陈哲男加重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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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0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控“司法”黄牛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审结宣判,加重判处陈哲男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犯罪所得新台币600万元,追缴发还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熏。 据报道,台北地院是在13日下午四时宣判,陈哲男未到庭聆判。她女儿当庭知悉判决结果后,面对媒体询问,脸露不悦,不发一语就快速离开法院。
合议庭根据八大理由,认定陈哲男确实涉及“司法黄牛”,并认为他败法乱纪行为,罄竹难书。八项理由如下:一、梁柏熏作证明确指出,600万元是为处理司法案件。二、陈哲男前后供述不一,侦查中否认,直到起诉移送法院的羁押审查庭,才承认收梁柏熏二张各300万元的支票,但辩称是政治献金。惟梁柏熏在侦审中都否认交付的600万元是献金,陈哲男以政治献金作为抗辩,不能采信。三、陈哲男为展示身居高位及丰沛人脉,有绝对影响力,安排陈水扁参加司法官训练所43期的开训典礼,有法训所新闻稿为证。四、陈哲男为掩饰犯行,将梁柏熏交付的二张支票委由杨振丰女友刘幸宜提示兑现。五、陈哲男为安抚梁柏熏,安排两次司法高层餐会。六、梁柏熏父亲梁益田十多次到“总统府”询问陈哲男,有关其儿子司法案件后续处理状况;梁益田在“总统府”并曾与人在大陆的梁柏熏通上电话后,再把电话拿给陈哲男,由陈哲男直接与梁柏熏谈司法案件后续处理情形。七、梁柏熏在海外爆料陈哲男“拿钱不办事”后,陈哲男为息事宁人,透过刘幸宜,交还300万元予梁柏熏女友陈丽香。八、梁柏熏回台服刑前、后,与司法人员(指李文成)在远东饭店开房间,密商教唆杨振丰作伪证,以求脱罪。 据悉,检方原求刑八年,合议庭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加重判处陈哲男有期徒刑12年。 此外,受陈哲男请托作伪证的同案被告“杨医师”杨振丰,因当庭认罪,并在《中国时报》等五家报纸刊登“证人有作证义务和权利”法令倡导内容,依伪证罪判刑1年,缓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