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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国务费"案审吴淑珍 绿营释"宪"文不对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3:16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明天将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民进党团今天提出释“宪”案,并声请暂时处分。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法院审理的被告是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不是陈水扁,民进党团声请释“宪”是文不对题、越俎代庖,还有干扰“司法”之嫌。

  据报道,国民党团上午召开记者会,党籍“立委”吴志扬认为,民进党团“太鸡婆
”,“总统府”的事情关“立院”党团什么事?况且,“法律”规定“立委”仅能就“行使职权”发生疑义才能声请释“宪”,民进党团有什么资格提?

  吴志扬指出,台北地院开庭审理吴淑珍涉“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并未列被告,民进党团的释“宪”理由不充分。他还说,陈水扁上个月向民众报告时,也清楚表达“若吴淑珍一审被判有罪就下台”,若真尊重“司法”,为何要阻止法院审理?民进党团的行为是文不对题、过于离谱。

  党籍“立委”高思博指出,民进党团不仅对“宪法”第五十二条提出释“宪”案,还意图扩大解释“总统”在任内所涉案件“永不追究”,他十分震惊,认为绿营拖延审判、干扰“司法”意图明显。

  高思博说,“立法院”今年初通过“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明定“最高法院检察署”得设特侦组侦办“涉及‘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级军职人员之贪渎案件”,说明“朝野”同意“专人查办”“总统”涉案,绿营提释宪案分明是自打嘴巴。

  吴志扬与高思博呼吁,“大法官”会议不应受理民进党团所提释“宪”声请案,若“大法官”对“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立法”过程有任何疑义,

国民党团愿以关系人身份到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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