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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7万辆汽车的“生死较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0:22 中国新闻周刊

  在这座城市,一年来多项政府决策被卷入大辩论中,其中一些得以搁置或修改。貌似温和、闲散的成都人,在主张权益时表现出的坚持也让人侧目

  ★ 本刊记者/唐建光(发自成都)

  12月1日,邢连超收到一审判决书,这位34岁的律师再度败诉了。

  不过,他状告成都两家具有政府背景的公司设置三河场收费站违规收费一案,赢得了众多成都人的支持,其中一次上书就征集到上万个网络签名。因此,邢连超并不打算就此认输。

  这位3年前来蓉的山东人,近年来已折腾了十来件这样的事情:起 诉成都机场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侵犯公民对公共设施的免费通行权,起 诉成都交警设置电子眼严苛执法,而在今年年初轰动成都的“大年票”争议中,他也是活跃者之一。

  与政府“作对”的行动,当然也给他带来一些麻烦。比如他时常接到主管部门的劝诫,起 诉成都交警后也因有关部门的劝告而撤诉。

  在法庭上,他的起 诉并不能改变什么,但在越来越多的事件中,他与他的同盟者却成为事实上的胜利者。成都车主集体反对的“大年票”,最终被市政府叫停;在他收到判决书的前几天,三河场收费站被宣布将撤除。

  眼下,邢连超的目标,是成都于11月8日开始实施的一项新政,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区二环路内。

  17万辆车的生死

  9月14日,成都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宣布了传闻已久的措施:11月8日起,每日8时至19时,禁止未达到国家一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1)标准的车辆驶入成都二环路以内。

  大致来说,2000年7月1日(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之日)前上牌的车辆均需通过检测才能获得绿色环保标志,才能进入二环内行驶。“而从理论上讲,化油器车通过检测的几率为零”, 成都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书记兼机动车污染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程朝晖说。

  程朝晖解释该项新政的缘由:成都地处盆地内的平原,阴天多,风力小,污染不易扩散,治理大气污染的难度较其他城市更大。而按照成都市的要求,2006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必须达到303天。

  在其他主要污染源逐步得到治理后,汽车尾气污染愈显突出。且这种污染是近地排放,直接威胁路边行人和住户,尤其是儿童的健康。

  据测算,一辆化油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欧1标准车辆的5至10倍。因此,治理尾气污染,化油器车首当其冲。

  成都160万余辆机动车(其中60万辆汽车)中,未达欧Ⅰ标准的17万辆中的大部分将受到限制。通告一出,当地媒体报道说,成都的

二手车交易成倍增长,化油器车的成交价几乎跌了一半。每天约有一二百辆化油器车转手至外地。

  在成都市环保局,就有22辆车属于受限之列。它们也面临同样的命运,要么进行清洁能源改造,要么转卖到外地或报废。

  这一天,成都环保局网站刊出通告一两个小时,即被网民挤至瘫痪。而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等网站,一些车主抱怨,自己的车没用上几年,就形同废铁。

  十几万辆车被限行也意味着巨大的成本。网友的一些计算显示,即使以每辆车残值2万元计,受限车辆即价值约30亿。按市环保局提供的数字,其中4万多辆为公车(包括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单位),如果转卖或报废,也是一笔巨大的损耗。

  另一项计算是,如果其中的10万辆换购新车,以每辆10万元计,车主们将新增消费100亿元。政府可望获得约10亿元的税入。

  10月25日下午,程朝晖等受邀作客四川新闻网,立即被网民的问题包围了。

  他们主要质疑,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其进行改造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这表明国家实行“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成都市政府是否有权制定限行政策?

  他们还认为,成都所依据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状况,制定在一定区域内的交通管制措施,限制机动车行驶车型和行驶时段”,也可能与《大气污染法》有冲突。

  另一个疑问是,这一举措使十几万辆车可能面临淘汰,事先征求民意了么?为何没有召开听证会?

  越来越多的人卷入了这场公共政策辩论。在成都电视台的一项短信调查中,41%的市民认为政府的决策超前,但有59%的人支持政府的行动。在麻辣社区里,一种代表性的声音是,相较于17万车主的利益,全体成都人的健康更为重要。

  成都市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孙希武也说,相较于400万城区人口,160万辆机动车,60万辆汽车的车主来说,17万辆车及其涉及的人毕竟是少数。程朝晖则说,(相对于开好车的)开奥拓车的是弱势群体,那么无车族的更是弱势群体。“你出来反对,可能更多人反对你。”

  但是,“少数派”则反驳说,民主的精髓之一就是不能以众凌寡,必须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后者不得不为公共利益作出牺牲,也有理由获得合理补偿。

  议政的新讲台

  拥有一台电喷长安福特和一台化油器长安奥拓的邢连超,也承认自己代表着“少数派”,因此他说:“限污”总体来说是好事,我们反对的不是政府做好事,而是做好事的方式。

  11月5日,邢连超与成都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进行了一场简短的“电视辩论”。在当地电视台 “成都面对面”节目中,作为特约观察员的邢连超说,他最关心的是出台这项措施是否经过了合法的程序,是否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同时,他写就了一份立法建议书,分别送至成都市人大、市政府和环保局,建议通过地方立法规范“限污”措施,以保证“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

  让邢感到“意外和高兴”的是,他分别得到了市人大官员的口头回复,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副主任李长明通过媒体的回应,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孙希武的亲笔回函。

  不过,电视辩论,上书政府,或诉诸法庭,并不是每个普通人都有的机会。在现时的成都,网络取代了前辈们的茶馆,成为市民议政的新讲台。

  成都籍作家韩素音曾这样描述20世纪初的成都:茶馆不再是一个闲聊的场所,而充满政治辩论和政治活动。

  那时正处于“保路运动”的热潮中,成都人酷爱的茶馆,成了一个“公开议政的讲台”。差不多一百年后,成都人——或许有一些附会——把他们反对“大年票”的行为称为“新保路运动”。

  2006年3月9日下午,媒体描述说,大约有三四十辆汽车贴着“坚决抵制大年票”的纸条,并不太张扬地在成都主干道上行驶一阵后各自散去。

  “大年票”是成都交通部门试图把成都市辖区内主要道路捆绑在一起,向车主按年收费的一个动议,原计划于2006年上半年实施。但交通部门放出风后即遭到车主的反对。

  不过,使用这种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方式,反对者还是非常谨慎。网络、媒体和法庭,更容易成为他们选择。用邢连超的话来说,必须合法有序地表达意见。

  邢连超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开设了个人博客,传播他的维权主张。他也是麻辣社区志愿律师团的23名成员之一。

  在这个中国西部最大的网络社区,“大年票”、三河场收费站、南水北调西线工程、“限污”等公共问题,都是一年来最具人气的话题。四川新闻网论坛管理中心主任陈均富说,关于“大年票”,就有几千个帖子和十几万的点击量。

  邢连超也参与了反对大年票而设的一些QQ群,他们也为三河场收费站专设了网站和QQ群,核心人员是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和律师,“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小团体”。邢说,迄今他们已举行18次小型聚会讨论对策,甚至从市民中获得了数千元的自发捐款,来支持调查和诉讼。

  不能说虚拟世界的行动不会影响到现实生活——4月6日,成都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毛志雄宣布,市政府从来没有讨论过“大年票”。他把这场风波归因于“市交委一些处室的负责人擅自将内部工作探讨披露给媒体,是一种不妥当的做法”。12月,成都市有关方面宣布,将撤除三河场收费站,虽然理由是为一次旅游交易会让路。而四川一些学者和民众对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提出的质疑,也促使决策部门重新论证某些问题。

  “他们有法律意义上的市民自治意识,不平的事要呼吁”,经历多次这样的风波后,外来人邢连超这样评价成都人。貌似温和、闲散的成都人,在主张权益时表现出的坚持也让人侧目。

  “做好事的方式”

  成都一名环保记者说,有了“大年票”的前车之鉴,成都市政府上下在出台“限污”政策相当谨慎,论证日久,以致到最后正式出台时已颇显匆促。

  因此,对于仍然出现强烈的反对之声,一些官员感到意外。因为3年以来,北京、深圳、上海已先行采取类似措施,广州、南京、重庆等诸多城市也正欲步其后尘,但反弹均未如成都强烈。

  程朝晖说,这项政策的酝酿至少可追溯到去年年底。2006年2月15日,上海市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入主要城区。一周后,由成都市环保局、交管局、交委等部门组成的考察团就来到了上海。

  经过长时间的内部论证后,“限污”政策9月份通告,10月出台细则,11月开始实施,仍然被市民责为“仓促”。

  成都的措施与上海相仿。但上海仅涉及7万余辆车,而成都影响到17万辆车。程朝晖解释说,这可能是由于成都与上海的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有差距,中低档车更多之故。而且上海受限车辆大多是公车,而成都大部分属于私家车,后者的反应或许更为激烈。

  对于当前一些市民的反弹,孙希武直言不讳地说:“政府部门有一定责任,认识不清,表达含糊,宣传不到位,使得一些市民有疑虑。”他说,这项措施仅仅是对在用车辆行驶进行部分限制,不是制定新的排放标准,也不是淘汰高污染车辆。

  孙希武自年初起几乎全程参加了这项政策的论证。期间参加各种会议就有十多次,多数有副市长或副秘书长等分管要员出席。

  但是,这种内部论证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开听证会,这一点颇为市民所质疑。

  在经历了“大年票”风波后,毛志雄曾特别强调,市政府决策有一套完整的民主科学程序。按照市政府工作规则,凡是市政府要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专家的咨询论证、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核等程序。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还要经过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程序来征求公众意见。

  事实上,2004年成都市陆续出台多项规定,对行政决策程序作了规范,比如规定“对应当公示、听证而没有公示、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

  “限污令”的反对者认为,这项政策出台的程序与此相悖,比如未进行公开听证,也未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公示。

  对此,孙希武证实,“限污”相关文件在公布前确按规定由法制办进行审核签字。法制办的意见认为,该规定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至于为何没有举行听证会,市环保局曾向网民回答,成都执行的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是一项新的工作,“所以不需要重新征求民众意见听证”。孙希武则认为,“限污”只涉及十几万辆车,是否属于重大行政事项,界限不是很分明。

  未竟的辩论

  禁行标志已经挂上各个路口,就在车主们为11月15日大限惴惴不安时,又闻政府宣布:处罚将从2007年6月1日实施,在此之前只进行“宣传教育和纠正”。

  这样的“网开一面”似与上海神似。在2月15日到来前,上海市突然宣布将电喷车全部解禁,从而使受限车辆由34万辆减至7万辆,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

  对于这一变化,程朝晖的解释是政府需要一个宣传教育期,而车主们也需要一个缓冲期。一些成都车主的理解是政府给予的“死缓”,而另一些人则看到了政策松动的可能。

  网友们发现,成都市政府部门迄今并未宣布具体的处罚措施,通告只是宣布对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但具体依据哪一条,将怎样予以处罚,均未见明示。

  而这项法律仅仅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另一条款中,仅授权交管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麻辣社区的网民们质疑,法律并未授权交管部门因环保理由采取道路限行措施,因此也找不到依据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本刊就此多次联系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并提交了书面采访提纲,至发稿时未获得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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