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开审专题 > 正文

机要费案马永成拒认罪 称发票未被退回合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4:54 华夏经纬网
机要费案马永成拒认罪称发票未被退回合法(图)

马永成。图片来源:东森新闻报

  华夏经纬网12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案今天首度开庭,马永成表示,他一直以为依惯例陈水扁可直接动支“国务机要费”,而他批可的12张发票也从未被审核的会计单位退回,他才认为是“合法”的,不知属于伪造文书。

  据报道,包括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前后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及“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等4名被告出庭应讯,4人皆拒绝认罪。

  马永成在庭讯中,先说明“国务机要费”的性质和核销方式,再强调他没有伪造文书的故意,为自己批可12张申领“国务机要费”的发票作辩解。马永成表示,“国务机要费”的性质自1949年起虽有多次变动,但均具机密费和特别费性质,“总统”依“宪法”赋予职权能直接动支的经费只有“国务机要费”,而他一直以为,依惯例“总统”可直接动支“国务机要费”。

  马永成说,“涉外”工作执行时,原始凭证取得困难,且硬要取得也不适宜,另外,“国务机要费”核销程序和方式时有变动,非机密费部分原来可不需原始凭证,直接以领据核销,后来变动为必须以原始凭证核销,因金额在机密部分不敷使用,且要以原始凭证核销,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为完成任务,必须以其它发票作部分核销。

  马永成指出,他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期间批可的12张发票共新台币480万元,确实使用在若干“涉外”工作上,没有其它用途、流向,而且最后是由会计单位审核,但12张发票分6次申请从未被退回,令他以为这是“合法”,没有问题,不知道这是伪造文书,也没有伪造文书的故意。

  据了解,“国务机要费”案今年11月3日侦结,检方将吴淑珍(涉伪文、贪污“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马永成 (伪文、伪证)、林德训 (伪证、伪文)、陈镇慧 (伪证)等4名被告起诉;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伪证)、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伪证、违反“商会法”)则获缓起诉处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16,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马永成”的相关新闻
“机要费”案两被告马永成、林德训到庭 (2006-12-15)
台“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出庭 (2006-12-15)
快讯/前“总统府”秘书长马永成已到庭 (2006-12-15)
SOGO经营权案 马永成:各家都想攀"府"帮忙 (2006-12-12)
台“SOGO案” 陈哲男曾在与马永成对质时说谎 (2006-12-12)
SOGO案:陈哲男与马永成曾激烈对质 陈说谎 (2006-12-12)
“机要费”的相关新闻
机要费案开庭暂休息 14:30继续进行庭讯 (2006-12-15)
机要费案被告律师申请要求法院停止审判 (2006-12-15)
吴淑珍出庭昏倒送医 “机要费案”庭讯继续进行 (2006-12-15)
审理机要费的法庭曾审过李登辉夫妇及璩美凤 (2006-12-15)
机要费案审判长:吴淑珍下次应讯可带简易病床 (2006-12-15)
吴淑珍律师要求停止审判“国务机要费”案 (200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