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局要求对艾滋疑犯隔离关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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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5: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立春 实习记者 赵媛 实习生 黄晴)近日,本报连续报道的“艾滋疑犯”抢劫三次被抓又三次被放一事,引起了西安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对待“艾滋疑犯”,一旦发现,必须隔离关押。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韩越称,12月5日,公安部曾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艾滋疑犯”给予严厉打击。看到《华商报》报道后,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
韩越说,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已向全市各区(县)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发现自称患有艾滋病的疑犯后,必须立即予以控制,隔离关押,在调查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对疑犯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时汇报,强制关押,决不能让其再危害社会。对于违法事实确定的“艾滋疑犯”,公安机关必须做出处理,不能一放了之。 据了解,近几年来,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公交分局每年抓获“艾滋疑犯”的数量不断增多,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或患者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西安市公安局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单靠公安机关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卫生、财政等政府其他部门相互配合。”韩越称,针对“艾滋疑犯”问题,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已出台相关规定,设立“艾滋疑犯”羁押点。在西安特殊监舍没有建成的情况下,对于那些多次犯案的艾滋病疑犯,警方将采取措施,对其刑事拘留或劳教,对于改邪归正的“艾滋疑犯”,警方将遣返原籍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