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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控制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规范收费权转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7:27 中国新闻网

  调整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

  记者:最近交通部多次提出要调整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请您介绍一下主要思路是什么,如何调整完善?

  负责人:调整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应遵循“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
并站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总体要求。

  调整结构,控制规模,是指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走“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路子,各级政府加大对公路建设投入。

  统贷统还,撤并站点,就是要逐步撤并现有二级公路上的收费站点,通过“统贷统还”制度,建立高速公路与其他收费公路统筹发展机制。

  政府主导,严格监管,就是要依法加强政府对收费公路发展政策、发展机制、发展规模的管理。要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与经营性收费公路,严格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行为,严格控制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规模,督促、监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在运营管理中更多地体现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

  控制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规范收费权转让

  记者:近日,交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请您解读一下《通知》的核心内容。

  负责人:《通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其核心内容就是控制收费公路总规模,减少收费站点,规范收费权转让,加强监管。

  目前收费公路中二级公路的比重比较大,《通知》规定了禁止批准为收费公路项目的三种情况:一是东部地区的二级公路;二是中西部地区现有二级公路上进行的路面改造或大中修工程项目;三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的建设项目。

  对收费站点的管理和设置,《通知》提出了两点核心要求:一是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要通过实施统贷统还,做到站点总量不增并逐步减少;二是《条例》实施前已建成通车并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收费站间距达不到规定的,要逐步调整或撤并。

  收费公路是全国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与非收费公路互联互通,形成网络,才能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网络性的特点决定了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不能按照单个项目进行分割式管理,而应统一规划,网络化运行。因此,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要统筹考虑,建设的投资效益要统筹考虑,与非收费公路功能的发挥要统筹考虑。这就是统贷统还的内涵所在。 在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方面,《通知》提出了规范管理的两条重要措施。一是对以前非法转让的,要进行清理和复位,对今后新建的收费公路,必须从立项开始就明确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二是在国家新的转让办法出台前,暂停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转让。

  交通部正加快起草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办法的出台,尽早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此外,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调整的相关法规的起草编写工作,主要研究解决如何实施统贷统还、合理确定收费年限,进一步控制二级收费公路发展。(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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