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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娱业协会称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09:0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许黎娜)“他说明年元旦要开始收卡拉OK版权费,我倒想问他:‘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何时才能获得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没有取得合法身份之前,该协会筹备组关于卡拉OK版权收费的任何说法,广州卡拉OK经营业者不会听取。

  黄世球还表示,希望国家版权局能够到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就卡拉ok版权收费实地
调研,听取经营业主的意见。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

  明年元旦开始收费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12月23日,中国音像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内部会议。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说:“按照权利人的委托,我们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收费。”收费的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在最高标准每个包厢每天12元钱的基础上,与卡拉OK经营者协商,进行适当下调。

  黄世球昨天已从媒体上获知这一消息。他表示:上个月卡拉OK版权收费一事在全国沸沸扬扬,广州、上海等城市都对12元收费标准提出了许多质疑。为何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不听取这些意见,在没有取得合法身份之前,还在搞搞震?“这样不利于

和谐社会建设嘛”。

  广州文娱业协会

  望听取卡拉OK经营者意见

  黄世球透露,上月“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叫板’国家版权局”的报道出来后,国家版权部门有关领导和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进行了电话沟通。

  黄世球说,我们在电话里向有关领导再次强调:“叫板”并不表示广州卡拉OK经营业者不交卡拉ok版权费,而是希望制定一个合理合法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但这12元的收费标准是国家版权局公布的。黄世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国家版权局能够到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就卡拉OK版权收费实地调研,听取卡拉OK经营业主的意见,从而减少矛盾。他认为,“政府的决策正确与否,离不开前期广泛认真的调查研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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