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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水环境保护不能有目标无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07 新京报

  

人大常委会委员:水环境保护不能有目标无措施

  制图/丁华勇数据摘自关于农业法律实施情况跟踪检查报告。

  本报讯“‘十一五’第一年,化学需氧量排放就上升,这说不过去。水环境目标的实现,应该有应对的措施。”昨日,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
当前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部分委员对报告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疑问。

  这份报告对水环境的保护目标,明确提出“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十五’期末减少10%”,朱丽兰委员提出了一连串疑问:“按照这个趋势,每年要减少2%,减少得了吗?这个数字是根据什么定出来的?

  有关部门准备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来达到这个目标?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效性如何?这个指标是约束性的,达不到是要负责任的。‘十一五’第一年就不降反升,怎么也说不过去。”朱丽兰认为,各地方和部门都应该给国务院提供科学的、有依据、有出处的数据,明确说明不降反升的原因哪些是可以克服的,哪些是不能克服的,哪些是可以通过努力逐步克服的,然后再提出来。

  魏复盛委员也发表了对“环境保护目标”的意见。他说:“从‘六五’到‘十五’,每个五年计划的环保指标都没有完成,10%的任务完成难度非常大,因为它是以2005年为基数减10%,‘十一五’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要变成零。”此外,报告指出“为全面了解我国环境状况,掌握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这是我国环境保护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对此,王宁生委员表示,中国搞了这么久的治理、监管,连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还没有?以前的指标,今后的措施,是怎么定出来的?为什么还要花三年时间来做这项工作?

  ■部门说法

  总量削减目标已分解到各地

  环保总局和31个省区市签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责任书

  本报讯对于十一五期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的目标,环保总局一位官员表示,目前电力行业排放二氧化硫约占全国50%以上,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主战场将在电力行业。国家环保总局官方网站的一份文件显示,削减总量的目标已分解到各省区市。

  这位官员认为,要实现削减10%的目标,需要严格按《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国家燃煤电厂脱硫工程,以及以钢铁烧结机烟气为主的39个非电力重点治理项目。此外,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逐步淘汰小火电机组,分期分批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各类生产设备、技术与工艺。

  国家环保总局官方网站的一份文件显示,为了完成十一五期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的目标,经过国务院授权,环保总局已经和全国31个省区市签订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总量削减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此后还印发了《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确定各省区市的削减指标。

  全国清理征地补偿费175亿

  拖欠补偿款去年1月已全部偿还

  本报讯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业法律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2003年来,全国共清理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175.46亿元,到2005年1月已全部偿还。

  报告指出,2006年,国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中,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方面的投资530亿元,占全年中央投资总规模的45.74%,比重继续高于上年。

  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投资310亿元,总量比上年继续提高。今年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与税费改革之前比,减轻农民税费负担1200多亿元。

  但执法检查组仍然发现,我国农业投入结构不尽合理。配套资金政策难以真正落实。补贴资金规模相对较小。农村资金外流情况严重。农民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没有解决。违法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仍然严重,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不能足额到位的状况仍然存在。

  少数地方频繁调整承包地、承包合同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华云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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