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办公室拒向法院提交机要费案机密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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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又出招了!台“总统府”昨日以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发函“总统府”,要求陈水扁提供“国务机要费案”机密文件并不适格,“总统府”无法回应地方法院询问的问题为理由,并未依合议庭要求,在昨日中午十二点以前交出文件。 据报道,台“总统府”是在昨天下午一点半,透过简讯公布已经在中午依照公文处
台“总统府”副秘书长刘世芳称,台北地方法院若要查证,必须跟陈水扁查证,但若向陈水扁查证可能会碰触到“刑事豁免权”的问题。 对记者问到,台北地院是否应该直接发函给陈水扁,才能要到文件?刘世芳点头之后表示,“地方法院可以函给陈水扁吗?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