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专题 > 正文

陈水扁拒交机密文件 台法界指诉讼或将无法继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7:0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针对陈水扁拒绝提供台北地方法院要求的6件“机密外交”数据等资料,台湾法学界人士表示,如果迟迟无法厘清相关资料是否属于所谓“国家机密”,法院审理的过程就会被迫延宕,甚至连准备程序都无法终结。

  据报道,“公务机要费案”今天将第3度开庭,为了了解陈水扁办公室有没有依照台湾“机密保护法”,将陈水扁所说的6件“机密外交”资料核定为“国家机密”,台北地方
法院日前去函要求陈水扁办公室给个答案;但陈水扁办公室只以相关资料属于陈水扁专属权限、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无从回复等理由,拒绝向法院说明。

  对此,律师蔡正雄表示,如此一来,可能让该案往后的诉讼程序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他也认为,检方可能会在29日开庭时,再度向法院声请保全证据;但由于台当局“总统府”是“中央机关”,也是台湾最高军事枢纽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要获得陈水扁同意才能搜索,而台当局“总统府”既然表示不愿提供相关资料给法院,自然也不会同意被搜索,因此,法院可能还是得再去函陈水扁办公室一次才行。

  据悉,台“查黑中心”起诉“公务机要费案”的资料内,有3袋内含陈水扁所指的6件所谓“秘密外交工作”文件,检察官陈瑞仁以密封方式保存。“公务机要费案”第二次开庭时,主任检察官曾要求查明封存的3袋“机密证物”是否符合“机密保护法”的规定,同时提出8大理由,向合议庭申请立即前往陈水扁办公室,保全陈水扁办公室核定“机密”证据,但是被合议庭驳回。 (赵静)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