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表《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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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0:06 新华网 | |||||||||
中国国防费年增长率与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指数比较 1994-2005年中国年度国防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 2006年中国的国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北京 目 录 前 言 一、安全形势 二、国防政策 三、国防领导管理体制 四、人民解放军 五、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六、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 七、边防海防 八、国防科技工业 九、国防经费 十、国际安全合作 前 言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谋求合作共赢,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抗拒的当今时代潮流。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中国与世界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中国政府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坚持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的国防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旨在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全、稳定的坚定力量。 中国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趋势、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需要。中国不会与任何国家进行军备竞赛,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军事威胁。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安全形势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国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的基本态势进一步发展,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多,新挑战新威胁不断出现。 世界和平与安全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世界格局处于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国际战略力量对比严重失衡的局面有望改善。各主要力量既相互牵制和竞争,又相互协调、彼此借重和务实合作。一些发展中大国和区域集团实力增强,发展中国家整体力量上升。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国际分工体系深刻变动,全球和区域经济合作生机勃勃,国家间相互依存的利益关系逐步加深。传统安全领域的对话不断增多,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深入发展。各国更加重视通过国际协调合作和多边机制解决发展和安全问题。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维护和加强。世界大战和大国全面对抗在较长时期内可以避免。 国际社会面临的安全威胁日趋综合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天下仍不太平。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矛盾以及地缘、民族和宗教等矛盾错综复杂,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是影响国际安全的重要因素,非传统安全威胁更加突出,局部战乱时起时伏,一些地区热点短期内难以消解。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从经济领域向政治、安全和社会领域扩展,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南北差距继续扩大,能源资源、金融、信息和运输通道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上升。国际恐怖势力依然猖獗,重大恐怖事件不断发生。自然灾害、严重疫病、环境恶化、国际犯罪等跨国性问题危害越来越大。 世界新军事变革向纵深发展,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军事竞争加剧,军事力量对比失衡的局面没有明显改变。一些发达国家加大军事投入,加快研发高新武器装备,抢占新的军事制高点。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在更新武器装备,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防扩散机制面临重大挑战。少数国家强化军事同盟、在国际事务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做法有新的发展,不利于国际安全形势的改善。 亚太地区安全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平等、多元、开放、互利的地区合作局面正在形成,多边安全对话与合作逐步深化。上海合作组织进入务实发展的新阶段,为开创建立新型国家关系模式作出了贡献。东盟稳步推进共同体建设,推进与域外国家自由贸易区谈判。以东盟与中日韩(10+3)为主渠道的东亚合作已成为内容日益丰富、机制不断完善的合作体系,在促进地区和平、稳定、繁荣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东亚峰会为东亚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南亚区域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印巴关系相对缓和。 亚太地区安全中的复杂因素继续增多。战略力量和大国关系开始新的调整,热点问题有新的变化。美国加快调整军事部署,增强在亚太地区的军事能力。美日强化军事同盟,推进军事一体化。日本谋求修改和平宪法和行使集体自卫权,军事外向化趋势明显。朝鲜试射导弹,进行核试验,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局势更趋复杂严峻。伊拉克、阿富汗局势仍然动荡,中东形势更加复杂。解决伊朗核问题进程曲折。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民族和宗教纠纷仍影响着国家间的互信与合作。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威胁依然严峻。一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内部矛盾趋于上升。 中国的安全环境总体有利。中国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局面得到巩固,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提高。中国与主要大国的务实合作继续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不断推进,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全面交往深入发展,与各国互利共赢的格局逐步形成。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改善和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重大措施,推动两岸关系形势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 但是,中国的安全仍面临不容忽视的挑战。国内和国际因素关联性增强,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维护国家安全的难度加大。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斗争复杂严峻。台湾当局实行激进“台独”路线,加紧通过推动所谓“宪政改造”谋求“台湾法理独立”,对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台海及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美国多次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反对“台独”的立场,但是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先进军事装备,并与台湾加强军事联系和往来。少数国家炒作“中国威胁论”,加强对中国的战略防范与牵制。周边复杂而敏感的历史和现实问题,仍对中国的安全环境产生影响。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妥善应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安全形势。中国依据发展与安全相统一的安全战略思想,对内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积极推动建设和谐世界,谋求国家综合安全和世界持久和平;统筹发展与安全、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发展利益,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促进与其他国家的共同安全。 二、国防政策 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的国防,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建立强大巩固的国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依据国家总体规划,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在2010年前打下坚实基础,2020年前后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防备和抵抗侵略,确保国家领海、领空和边境不受侵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防范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人民解放军坚决履行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为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确保能够在各种复杂形势下有效应对危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 ——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全面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科学统筹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与军事斗争准备、机械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诸军兵种作战力量建设、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主要战略方向建设与其他战略方向建设。深化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注重解决体制机制上制约军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力推进军事组织体制创新和军事管理创新,提高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效益。 ——加强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坚持以机械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主导,推进信息化机械化复合发展,实现军队火力、突击力、机动能力、防护能力和信息能力整体提高。实施科技强军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变。提高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一些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加紧构建适应信息化战争需要的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训练体制和保障体制,加强诸军兵种的综合集成建设。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培养大批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胜任信息化条件下作战任务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提高训练的科技含量,创新训练内容、方式和手段。 ——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立足于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需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创新发展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坚持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外交、文化、法律等各领域的斗争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策略,主动预防、化解危机,遏制冲突和战争的爆发。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结构合理、反应迅速、权威高效的现代国防动员体系。以联合作战为基本作战形式,发挥诸军兵种作战优长。陆军逐步推进由区域防卫型向全域机动型转变,提高空地一体、远程机动、快速突击和特种作战能力。海军逐步增大近海防御的战略纵深,提高海上综合作战能力和核反击能力。空军加快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提高空中打击、防空反导、预警侦察和战略投送能力。第二炮兵逐步完善核常兼备的力量体系,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战略威慑和常规打击能力。 ——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的核战略贯彻国家的核政策和军事战略,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坚持自卫反击和有限发展的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满足国家安全需要的精干有效的核力量,确保核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保持核力量的战略威慑作用。中国的核力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中国发展核力量是极为克制的,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 ——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展对外军事交往,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加强与主要大国和周边国家的战略协作和磋商,开展双边或多边联合军事演习,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军事互信机制,共同防止冲突和战争。支持按照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现有效裁军和军备控制,反对核扩散,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履行国际义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反恐合作和救灾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国防领导管理体制 中国根据宪法、国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建立和完善国防领导管理体制。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中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对军队的领导职能完全一致。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国防教育工作,与中央军委共同领导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并行使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国务院设有国防部以及其他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部门。 中央军委领导和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器装备体制和发展规划、计划,并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是中央军委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机关。总参谋部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军事行动,设有作战、情报、通信、军训和兵种、军务、动员、电子对抗、陆军航空兵、外事等部门,主要职权是提出军事建设和军事斗争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指挥,拟制军事工作规划和法规,组织领导战备工作、军事训练和动员工作等。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设有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纪律检查、群众工作等部门,主要职责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军队的贯彻执行,制定政治工作方针政策,拟制政治工作法规,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军政治工作等。总后勤部主管全军后勤工作,设有财务、军需物资油料、卫生、军事交通运输、基建营房、审计等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制后勤建设规划和法规,部署后勤力量、组织后勤动员、实施后勤支援,负责军费的申请、分配和预决算,以及物资采购保障等。总装备部主管全军装备工作,设有综合计划、军兵种装备、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电子信息基础等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制装备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组织装备科研、试验、采购、战勤和维修保障工作,掌管全军装备建设经费等。 陆军未设独立的领导机关,由四总部行使领导机关职能,各军区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陆军机动作战部队共有18个集团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领导各自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参与联合作战指挥,领导机关均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海军组织指挥本部队独立的或以海军为主的海上作战行动,下辖北海、东海、南海3个舰队。舰队下辖舰艇支队和航空兵师等。空军组织指挥本部队独立的空中作战、首都防空作战和以空军为主的空中作战行动,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军区空军。军区空军下辖航空兵师、地空导弹师(旅、团)、高炮旅(团)、雷达旅(团)以及其他保障部队,在重要方向和重点目标区设有军级或师级指挥所。第二炮兵组织指挥本部队实施战略导弹的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的作战行动,下辖导弹基地、训练基地和相关保障部队等。 军区(战区)是根据国家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事组织,是中央军委派出的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领导所属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和装备工作,设有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主要负责制定战区部队战备、作战及后备力量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指挥战区内诸军兵种联合作战、实施联勤保障等。人民解放军现设有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军区,下辖陆军集团军、兵种部队、后勤保障部队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是人民解放军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一级组织,隶属于军区,同时是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所属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和装备工作,负责全区后备力量建设、平时兵员征集和战时兵员动员等。 军分区(警备区)是人民解放军在地区(地区级市、自治州、盟)设立的一级组织,隶属于省军区,同时是地区(地区级市、自治州、盟)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省军区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主要负责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和装备管理,组织实施战时动员,进行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等。边防军分区还负责边防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和装备工作,以及边防勤务、会谈会晤和边境的管理、维护、控制等。 人民武装部是人民解放军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的一级组织,隶属于军分区,同时是县(旗、县级市、市辖区)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分区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一般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等部门。主要负责后备力量建设和战备工作、兵役和动员工作,指挥民兵作战等。国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人民武装部,属非现役机构,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接受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 此外,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根据需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防事务的问题。 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已大幅提高军人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