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新闻辞典:娱乐业协会要求-卡我们啦 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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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8:54 南都周刊 | |||||||||
卡拉OK 2006南都周刊反向新闻辞典 娱乐业协会主动要求:卡我们啦,OK? 图说:处于版权局迟迟没有强制征收卡拉OK版权费,K厅发起抗议行动,要求唱K戴口罩。
7月,全国文化娱乐业协会给文化部和版权局发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说: 我们都是守法文明的经营者,看到卡拉OK行业一直没有向词曲作者支付版税,个别来唱K的消费者总是点唱那些不健康歌曲,我们深感不安。因此,我们恳请文化部尽快建立统一的歌曲库,净化流行音乐;版权局赶快发布命令,强制代收版权费。 这封公开信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欢迎。一周后,文化部与版权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对公开信作出回复: 作为文化娱乐业的主管部门,我们相信那些公开发行的歌曲都是健康的,个别低俗之作,也将被市场自发淘汰,因此,建立统一歌曲库并无迫切的必要;我们高度赞赏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应该如何向词曲作者支付版权费,可由著作人协会与娱乐业协会协商,权力部门不宜直接插手相关事项。 对于相关部门的回应,文化娱乐业协会表示非常不满意,时评界也纷纷批评文化部与版权局行政不作为,是“高估市场与行业自治的功能”。广州的文化娱乐业协会率先出来抵制,他们提出了三点意见: 第一,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从明年1月1日起征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在协会成立之前,可以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征收版权费。 第二,为保障卡拉OK内容的纯洁性,同时也便于精确到以点播次数收费,应该强制在各K厅接入“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 第三,卡拉OK,哪能想唱就唱?我们不希望因为版权上的纠纷,面临被词曲著作人高额诉讼的危险。对于卡拉OK不收版权费的陋习,我们可能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音像协会不来收费之前,我们将单方面要求唱K者戴着口罩。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的抵制活动,如同火上浇油,把卡拉OK收取版权费的话题闹得更加沸沸扬扬。媒体记者及时报道了各级版权主管部门的反应: 卡拉OK版权费的征收,必须通过充分的协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目前,收取卡拉OK版权费还存在几个问题,如尚未登记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是否有代征版权费的权利?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能不能单方面制订收费标准?这些问题必须先解决,才能确定卡拉OK版权费如何征收。 文 陈章 新闻背景 从7月份文化部推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来,有关KTV版权收费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11月7日,长沙试点全国卡拉OK行业管理系统,按点播次数收费。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收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要按照12元/包房·天的基本标准,支付版权使用费;11月20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第一个站出来,公开说不。 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见鬼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2006年12月29日《南都周刊》反向新闻辞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