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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化”难培养社会公众慈善意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7:40 人民网
“行政化”难培养社会公众慈善意识 据有关统计表明,不仅是拥有较多社会财富的“富人”阶层社会责任意识比较薄弱,普通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也令人汗颜。从世界范围来看,捐赠有三种方式:捐物、捐款、捐赠时间做义工进行慈善活动,我国这三个方面的捐赠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我国每年的善款仅有10%来自与民众,人均还不到1元人民币;而美国有85%来自于民众,人均年捐赠额为876美元,尤其是其中个人捐赠资金总额达到1990亿美元,占全美捐赠总额的76.5%。2006年10月10,2006重庆慈善论坛在渝州宾馆开幕 重庆奉节县慈善会会长吴应南指出,中国自古以来,政府对社会“大一统”的思想传统根深蒂固,加上部分行政官员顾及权力转移将削弱管理社会的能力和自身利益,致使政府转变职能的速度不快,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的慈善机构的管理人员大多有“党政背景”,长期的“行政经验”导致工作模式陈旧,其活动目的和运行方式上刻上了很深的“行政化”烙印,导致开发资源的动力明显不足,难以培养社会公众慈善意识。 公务员小陈的感受很能代表普通公众对“慈善行政化”的理解。进机关3年多的他对捐款捐物甚至有些“反感”。他说,现在一有什么水灾旱灾,政府就下令各单位职工捐款捐物,说起来是自愿,但各单位还不是直接从工资里面统一扣一两百元。别人受了灾,的确应该发动大家捐助,但是靠行政命令既让人感到别扭,又培养不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好象是“完成任务一样”。小陈说,最让人感觉“出了钱还不塌实”的是,慈善款物是否被滥用?是否发放到了受赠人手中?这些本应完全透明的情况很难了解,导致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很低。 吴应南说,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对于发展公益事业要有完善的政策法规和释放足够的公共空间。因为,公共空间是慈善公益事业存在的基础,创造公共空间既是非盈利性机构的使命,也是当前阶段慈善事业发展环境的基本要求。现在的关键是要制定能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向公益事业捐款,将部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从政府日常工作中分离出来,交由专业化慈善机构负责。同时,完善对慈善机构和捐赠款物的严格审核、监管机制,随时公布慈善款物的来源和流向,并建立完全透明的公众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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