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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建议由一个“婆婆”管(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7:49 重庆商报
现有问题 10个婆婆管不好“进口” “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竟有10个之多”,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在提案《关于探索食品卫生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建议》中表明,这10个“婆婆”中,全面管理的有5个大“婆婆”——食药、农业、质监、卫生和工商,它们分别管着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生产卫生状况和食品企业无照经营。此外,各自对口的还有5个小“婆婆”,分别是商委,负责生猪屠宰;城管,负责查处游摊;出入境部门,负责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教委,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建委,负责建筑工地食品安全。 安排这么多部门来管理,政府对食品安全相当重视了。但在老百姓口中,却一直流传着“五个大盖帽管不了一桌子菜”、“十几个执法的管不了一个造假的”等说法。 提案建议 一个部门全程监管 提案认为,食品卫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种植、养殖、采购、运输、加工生产、储存、销售等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整个食品卫生安全。正因如此,食品卫生应统一和全程监管。 提案因此建议,重庆可以在全国率先探索由一个部门管理的模式,尽快明确细化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职责,落实监督责任。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可出台地方性行政法规,先选择有代表性的个别区、县进行试点,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的问题。 连线委员 处罚以倾家荡产为标准 记者昨日就食品安全问题采访了部分政协委员。 张东林:在国家《食品安全法》未出台前,我市可以出台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把食品安全法制监管的空当补上,由一个部门监管到底。 周红梅:建议市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借鉴上海的做法,建立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用撤销、合并、精简的办法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明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执法主体资格,做到权责统一。对正规厂家、商家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以“倾家荡产”为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现场调查 部分超市食品卫生堪忧 去年12月,商务部制定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但记者昨日探访发现,仍有部分超市卫生状况堪忧。 《规范》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和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并由专人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记者昨日却在一家超市看到,散装瓜子、话梅、葡萄干等食品堆放在敞开的柜台上、木桶里,没有遮盖。在这些食品旁边立着价签,价签上标注了食品名称、价格等,记者没有看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和禁止触摸的标志。有的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甚至将已经拿到手里的食品再放回。 记者昨日在多家超市看到,戴口罩的售货员很少,不少售货员还对着食品互相聊天,在熟食销售区,有的女促销员还戴着戒指、耳钉等。 记者 梁鹏 金蓉 实习生 谢霞 采写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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