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并非必然导致性别比偏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2:07 中国网

  [合众国际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您给我们列举一些数据,就是有关“十一五”的计划,整个国家对计划生育的投入有多少?2006、2007年的投入分别是多少?2006年,您能否给我们列举整个国家实施流产的数量是多少?在您发言的第九段中提到对于人权的保护,特别是提到一些个人权利,我想对于计划生育政策来说,怎么样保护个人选择孩子数量的权利?另外,还有因为人群有不同的差异,比如说富人和穷人,因为富人能够付得起教育和抚养等有关的费用,所以他们生育孩子的数量和穷人就有差别,怎么从法律的角度来保证穷人和富人的权利都能得到平等的保护?

  [张维庆]:

  感谢合众国际社记者的提问。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十一五”时期的投入,用一个最简单的数据表明,就是人均达到30元。这是指财政投入,不包括社会各界的投入、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投入。至于中国的流产问题,我想这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并不把人工流产作为计划生育的手段,现在未婚青少年有流产的问题,已婚的也有少数流产的问题,但是对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只能给这些不太懂计划生育、
生殖健康
及保护自己的青少年,要提供必要的服务,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让他们懂得怎么样去保护自己。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流产问题,中国政府也要提供免费的、低费的优质服务,保障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至于穷人、富人的问题,我想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生育政策的人,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就像你说的,有钱人交社会抚养费当然是不成问题的,穷人交社会抚养费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对这个问题,我们对贫困家庭在交纳社会抚养费方面,可以减少、免除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部分。对家庭的困难,我们政府也要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包括义务教育的问题,包括医疗卫生的问题。但是,这些都是说明我们对这些家庭的关心,并不等于这些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就是合法的,我们会通过各种方法,使他们理解、支持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他们的孩子我们没有任何的歧视,在整个的公益事业方面是平等对待的。

  [新华社记者]:

  请问张主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是否和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是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今后如何应对这个问题?谢谢。

  [张维庆]:

  非常感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中国存在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五普”的时候是117,现在还处在继续攀升的状况。

  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存在的重男轻女这样一个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第二,由于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高,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第三,直接的原因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B超的滥用导致了人们比较方便地去进行性别鉴定。当然,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与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有一定的关系。它只是加剧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状况,但并不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就必然导致性别比的偏高。

  实际上东方文化圈中、不施行严格生育政策的其他国家,像印度、韩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以及中国的台湾省,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所以,要解决出生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第一,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尽快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第二,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使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第三,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和女童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

  第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取的“关爱女孩行动”,就是为了进一步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状况。解决这个问题有相当的难度,我们准备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正常。

  [凤凰卫视记者]:

  张主任您好,我想请问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现在中国人口流动性很大,中国政府怎么有效地控制超生超育的问题?而且社会上有舆论说要加强户籍改革,这是否给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带来困难?第二个问题,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有舆论报道,中国人口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3亿,我看这次的《决定》说2010年控制在13.6亿,请问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到底哪个数字是正确的?

  [张维庆]:

  凤凰卫视的记者提了两个重要的问题,我先说第一个问题,就是流动人口的问题。户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过程,而不是马上就能够在全国实施的措施。因为中国养活着世界20%的人口,中国的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70%,这样庞大的农村人口,如果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稍有不慎,将会出现城市圈之外的大量的贫民窟。所以这种改革是有序的,是渐进的,是逐步来实现的。

  至于说它对计划生育有什么影响?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必然涉及到城市和农村不同的生育政策如何进行衔接的问题。至于如何衔接,王国强副主任是负责这方面工作的,请他用简洁的语言来回答。

  [王国强]:

  目前有一些地区在把“二元”的城乡户籍制度变成“一元”制以后,对如何处理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生育政策的制定是根据人们的生活状况、经济背景来制定的。农村人口转入城市以后,如果他能够享受到城市的低保、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福利的话,那么他自然就应该享受和实行城市的生育政策。目前来看,有的尽管成了城市户口,但他并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待遇,而且仍然住在农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些地区开始试点,就是生育政策有一定的过渡期,比如说三年、五年,最终是以他能否享受城市的待遇为标准,来制定当地的生育政策标准。

  总之,我们在考虑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生育政策的衔接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造成既不能享受城市的待遇,又丢掉了农村的一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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