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林改:最后一块计划“堡垒”开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10:20 南方周末

  听到消防车凄厉的警报声,42岁的陈玉琢腾地站起来,冲到零下30度的室外。几分钟后,他推门进来,对同伴蒋 永彬摆摆手肯定地说:不是去林子方向的。对话的两个男人是伊春市乌马河林业所的林业工人。

  这让人印象深刻。仅仅在8个月前,这种对森林防火的关心之情绝无可能。端着酒杯旁观的王中效心知肚明,“林子 现在是他们自己的。”这位伊春市乌马河林业所书记说,“能不关心吗?”

  去年4月底,位于黑龙江省北部的伊春市启动了全国首个国有林权的试点改革。这个小兴安岭纵贯全境的森林城市里 ,商品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50年不变,且允许承包林地和林木依法有偿流转。

  陈玉琢、蒋永彬甚至包括王中效都在改革中拥有了自己的林地。

  国有林业被视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块“堡垒”。这被称为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在8万公顷林地上的试点改革能否在伊春400万公顷林地乃至更大面积的推广,仍需观望。在改革之初,长期生活 在计划经济中的林业工人很难相信改革真的来临了。)

  有半年的时间,35岁的蒋永彬拒绝相信林业所所长和书记关于林权改革的解释——国有商品林的林地承包权将出售 给他们这些林业工人,他们对林木拥有自己的处置权。“国有林变成私人的,这太不可想象了。”他说。

  几个月后,2006年4月,在伊春林改启动仪式上,他竞拍下了伊春第一块林地的承包权。他的这次竞买,被伊春 林管局称为“林改第一槌”。

  4年前,蒋永彬调入了乌马河林业所,因为这个地方距离市区只有5公里,是最近的林业所。14年前,他子承父业 成为林业工人,只是,他现在的工作是种树,而非伐木。由于过度采伐,曾经满眼林木的地方已经无木可伐。

  改革的风声很久以前就有所耳闻,蒋永彬并不认为这是真的。他的同事陈玉琢更干脆拒绝,“我可不想几万元打了水 漂”。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2005年年底。在一次与工人的对话中,伊春市市长、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再次承诺改革是有 利于林区工人,并当众给犹豫不决的职工们算了一笔账,算账的结果显示,这会是一笔好生意。

  陈玉琢开始相信改革真的来临,“市长这么大的官,怎么可能撒谎?”他说。

  精明的蒋永彬则探听到可能出售的林地,他数次上山勘察,试图寻找一块自己满意的林地,“6万元可是我的全部家 当,我不得不小心。”他对记者解释。

  几个月后,林地的评估价出来,蒋永彬看上的那块9.3公顷林地,价格是8.5万元,如果一次性付款,还有28 %的优惠。蒋决定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他要支付62901元。钱成为大问题,此时他每月工资仅200多元,几个月后 ,才上涨到350元,他的全部积蓄只有4万元。

  他首先需要说服妻子,只有通过妻子,他才能向岳父借到钱。

  妻子首先反对,孩子上学要钱,生活要钱,如果把钱全部投到林地上,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效益?为了补贴生计,妻子 开了一个家庭小旅馆,两个人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为什么要买林子?

  蒋颇有远见地告诉她:就是以后林地转让出去,我们也能挣到十几万,更不用说十年后林子的收益了。妻子被说服后 ,他又用充满诱惑性的语言对开木材加工厂的岳父说:现在原木紧缺,即使以后我还不了钱,我那林场的木材还能给你提供原 料。

  岳父爽快地借钱给他。

  蒋永彬还要得到自己父亲的许可。他知道父亲的软肋所在——希望能为自己9岁的孙子(蒋的儿子)积攒一笔钱。蒋 永彬说:“我买下林子,就是为了留给孩子一笔财富,十年后,这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父亲也无法拒绝他的解释。

  2006年4月29日,伊春林权改革在乌马河林业所启动,蒋看上的那块林地第一块被拍出。当时有三四个人表示 出购买的意向,蒋永彬说服了与之熟稔的竞购对手,以高出底价2000元的价格拍到承包权。

  其后,陈玉琢也以2.96万的价格拍得10.5公顷土地的承包权。他向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借了2万元。和以前借 钱不同的是,这次亲人们尤其爽快。“他们相信这是一笔好的投资。”陈玉琢说。

  据伊春市林权改革办公室的数据,截止到2006年12月25日,伊春市8万公顷试点林地承包任务已完成。6623 户类似于蒋永彬的林业工人通过各种支付方式获得林地承包权。每户拥有原则上不超过10公顷的林地承包权。

  “试点改革,就是要实现户户有其山、家家有其林的目标。”伊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华景伟说。

  拥有自己的林地后,蒋永彬开始了未来规划。不久前,他刚刚完成了5月份种树前的准备雇人平整了他的9公顷林 地,并挖了1万个树坑,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这些坑将被种上树苗。

  这两项投入花费了他4000元。这是他多年来少有的细心工作。

  “在过去,没有人会这样认真工作。”他说,“我们不关心种下的树会不会成活,那和自己没关系。”他过去的最高 纪录是每天种下1000棵树,这个速度显然远远超过正常操作水平,树苗的成活率非常低,通常死去。

  如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一样,产权改革前的国有林区效率同样低下。“虽然说职工是林场的主人,但是他们找不到 主人的感觉。”一位林业局官员说。

  结果是多年造林不见林。“如果按照正常的成活率,这么多年造的林伊春应该连屋顶上都有树木。”这位官员说。

  令官员头疼的问题不仅限于此。每年春秋两季进入防火季节,刘军就无法入睡。他是翠峦林业局么河林业所所长,不 知怎样才能保证他管理的8000多公顷林地万无一失。

  这也是伊春所有林业局官员共同的难题,伊春400万公顷的林地,最多时一个月内发生火情火警40多起。

  同时,由于有80万公顷的林农交错面积。农民毁林开荒、盗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仅1999年至2003年间, 伊春农民毁林开荒面积就累计达3500多亩,以至于后来看到盗伐者,林场职工都熟视无睹。

  产权改革再次证明是“灵丹妙药”。作为15个改革试点的(场)所之一的么河林业所,刘军的工作由处理过去那些 令人头疼的问题,转变为替那些拥有自家山林的职工寻找短期就能收益的项目。

  现实中,情况正在朝好的方向改变。在林权改革后的十几天春季造林期中,5000公顷荒芜了多年的林地被它们的 新主人种上了树苗,还有500多公顷土地退耕还林。

  “到了承包人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了。”刘军说,他也是承包人之一。在这次改革中,他也以2万元的价格,拥有了 10公顷的林地。

  么河林业所的工人王铁波在有了林地后,和其他拥有林地的同事们联合起来,轮流看护自己的林地。有的人甚至购买 了望远镜,每天从镜头中观察自己林地里的动静。

  更有“凶狠者”在自己的林地前竖起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令人心惊肉跳的话:谁敢动我的林子,我就整死谁!这种威 慑显然起了作用,在其后的8个月内,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王铁波并没有放出这样的狠话,现在他正忙着培育2万袋

木耳,这些木耳不久后将被放置在林间空地上,等待开春以 后收获。这个林下经济项目有可能为他带来2万元的收入。

  王的房间摆设简陋,21英寸的康佳牌彩电已是多年前的产品,床头上是20年前流行的卡式录音机。但是这位45 岁的内向的林业工人并没有多少抱怨,对于改革,他的评价颇为

幽默:那是相当地好。

  蒋永彬目睹这个曾经被称为“林子上的城市”如何逐渐失去光彩。在他幼时的记忆中,进入茂密的森林必须互相叫喊 ,否则就很容易迷路。而“现在一切都变了”。伊春是满语的译音,意为“盛产毛皮和衣料的地方”。

  2003年,伊春市长兼林管局局长许兆君上任伊始,发现这个城市正经历资源性城市所有的痛楚。

  由于过度开发,林区的活立木总蓄积由1948年开发初期的4.48亿立方米下降到2.1亿立方米。

  尤其是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伊春市可采森林资源消耗了98%。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这座“林子上的城市 ”的采伐量从1970年代的750万立方米下降到现在的134万立方米。

  这是所有国有林区面临的现实。黑龙江森工总局下属包括伊春等40个林业局,每年的木材砍伐量从1987年的1260 万立方米下降到2006年的419万立方米。

  2005年,黑龙江森工系统180万国有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6元,仅为该省200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 资的1/3。作为政企合一的伊春市,30万林业职工,2005年平均月工资只有310元。

  要求改变的力量在20年前就从内部滋生。1983年,最早陷入困境的伊春桃山林业局呼兰经营所开始实施职工承 包林地的管护和搞林下经营。但由于缺少改革依据,国家的补偿又不到位,导致这一改革最终夭折。

  1998年,伊春林管局尝试制定了“林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希望借此解决林区资金匮乏的问题。2003年,桃 山林业局开始允许个人承包国有林。三年后,已有9461公顷林地由国有变成了民有。

  2003年6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文件规 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 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2003年8月,伊春市向上级提出林权制度改革的申请,许兆君先后到北京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达50多次。为了 将改革推开,这位哲学博士出身的市长甚至越级汇报。有人将许兆君这种行为称为“隔着锅台上炕”。一位熟悉内情的官员透 露,许对此的反应是:我不隔着锅台,我怎么上得去炕呢?你不让我上,我就得隔着上。

  这位官员承认,改革过程就是各方利益的博弈过程,每次上报的方案,最终保留的只有二三条,其余的都被否决了, 方案前后被修改了20多次。

  后来许兆君承认,国有林权的改革思路,就是借鉴农村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最终争论的焦点在于:允许不允许战略 投资者进入?林区干部能否参与承包?

  最后的结论是,改革的范围仅限于国有林区的正式职工,先在5个林业局的15个林(场)所试点。副处级以上干部 不参与承包经营。

  2006年1月4日,新年上班后的第一天,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正式确定将伊春设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单位,并认为“伊春的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览

  经历了拥有人生第一个私人林地的兴奋之后,蒋永彬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投入,但是他发现资金开始难以为继。

  这是所有的兴奋的“林场主”清醒后将要面临的问题。和农业一年一收的规律不同,林业是一个长期的收益项目。由 于承包出去的林木大都处于成长期,收益期可能在10年之后或者更长时间。

  在收益期来临前,林场主们需要继续投入,承包者终于碰到了让他们睡不着觉的问题。

  蒋永彬盘算了一下今年春季的植树投入。在先期投入4000元以后,他将为1万棵树苗投入3000元,而且必须 雇人种树,这又是上千元的投入,3年抚育期,又是一笔投入。而此时,他为了拥有这片林地,已经倾其所有。

  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鼓励承包者开发短期就能收益的项目,比如在林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几 天前,陈玉琢从伊春的林科院报名回来,准备学习五味子的种植方法。五味子是一个市场需求很旺盛的经济作物。

  而出售承包权的资金收益也将全部用于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森林的防火以及病虫害的治理。此举试图解决林区 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难题。

  但是这似乎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承包者面临的问题背后是产权的深层次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伊春市委书记杨喜军给出了一个解决思路:用林木资源抵押得到贷款、得到资金上的支持。

  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国有林还是集体林,都属于国家财产。虽然承包户拥有了林地的承包权,但却无

产权证, 这就意味着资金紧缺的承包户无法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据伊春林业局官员透露,林权证的问题,伊春市正与国家林业局协商,最有可能的解决办法是国家林业局将提供一个 林地经营权证来代替林权证。“但相关法律应该予以修改。”这位官员说。

  难以厘清的产权问题也许在未来某个地方等待改革者。一位曾在伊春调研的林业专家发现,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存在 一些外来投资者出钱,本地职工出名的承包模式。这种模式引发的产权纠纷在以后将会出现。“这也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位专家说。

  林权改革的设计思路是最终实现林权流转,而伊春的活立木产权交易市场也正在建设中。据一位官员透露,在这个市 场中,林权将被允许自由转让,交易对象没有限制。林业职工此次获得的承包权就是原始股。交易放开后,这个原始股将只涨 不跌。

  这位伊春林业局官员认为,林权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仅仅靠林业职工没办法解决林区的发展问题。

  更多的担心是,大规模的战略投资者进入,是否会造成大量的林业工人失去赖以生存的林地,以及森林资源的破坏。 在南方,集体林改革过程中,就曾出现类似的教训,投资者进入后,大量森林被砍伐。

  但是这位官员否认了这种担心,他认为,就是大量战略投资者进入,也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获取森林资源。

  不过目前看来,这种担心没有必要。端着酒杯的陈玉琢再次摆摆手:“就是卖房子,我也不卖林子。房子还可以租, 林子卖了就失去了生存之本。”喝下那杯酒后,他指了指本报记者说:“十年后等林子收益了,我比你还绅士。” 本报记 者(黄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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