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市长陈刚:可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3:23 京华时报

  

北京副市长陈刚:可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
1月21日,北京市业委会协会申办委员会主办了首届业委会年会。业申委供图

  本报讯 昨晚,针对32家业委会联名写报告计划成立“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一事,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成立北京业主委员会协会“可以考虑”。此前,北京市业委会协会申办委员会(以下简称业申委)已收到了市建委对《关于成立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请示》的回复,建委表示“正在研究办理”。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有3000多个住宅小区,而成立了业委会的只有500个左右。业委会成立难、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事情时有所闻。去年8月底, 北京新天第家园、光大花园等32家小区业委会向市建委提交了一份“关于成立‘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请示”,申请者表示,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业委会协会这个社会团体组织,对各小区业委会的工作给予监督、管理、指导,同时协会也可以成为各方的沟通桥梁,有效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去年12月,市建委对请示做出回复,建委在《回复》中称“各业主委员会之间相互开展必要的学习、交流,对于增强业主法规政策水平、提高协商、决策和管理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对于业申委提出的“关于申请成立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以下简称业协)”事宜,建委表示“正在研究办理”。

  昨晚,副市长陈刚说,“成立业委员会协会可以考虑,协会可以帮助协调解决一下纠纷,我会关注这件事”。

  ■业申委

  成立业协能更好替业主维权

  昨天,记者就业协成立的相关事宜采访了业申委召集人之一、光大家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兵。

  记者:在你们的设计中,业协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陈兵:组织业委会之间的交流;学习、宣传有关物业、物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条例;协助解决小区物业问题;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等等。物业有物业管理协会,业委会也要有自己的联合组织。有组织就有团体的声音,可以更好地维护业主的权益。

  记者:帮助各个小区很不错,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呢?

  陈兵:业协成立后,我们考虑成立一个危机应急小组,当小区发生危机时,帮助其度过危机。比如,某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突然撤离,我们可以挑选与会员单位合作关系好的物业公司,从中抽调保安、保洁等人员以暂时恢复小区的正常秩序,为危机小区赢得时间,使其能比较从容地重新选聘物业。去年,美丽园小区物业公司突然撤离时,业申委发起单位新天第小区业委会、新纪元家园业委会抽调了部分保安、保洁人员到那里,坚持了2天。成立了危机应急小组后,类似的帮助将更加有效。

  记者:如果协会如愿成立,会怎样运行?同时,协会必然需要办公场所、需要专职工作人员,怎样解决协会的资金问题呢?

  陈兵:协会将由会员单位选举产生领导机构,然后通过会员大会确定《章程》,所有的决策将按照《章程》进行。对于资金问题,收会费肯定不适合,因为目前大部分业委会没有资金收入,所以我们打算通过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解决。如果没有捐助,我们相信很多业主自己也愿意出钱促成这件事,包括我们自己。

  ■专家看法

  成立前需解决诸多问题

  昨天,记者就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请成立一事采访了本市相关部门的专家。这位专家表示,业委会协会成立的想法固然不错,但成立前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也就是说业委会主要是做好小区内的事,业协的业务可能会涉及一些社会事务,从法律上成立业协是否有相关依据。

  二、业协成立肯定有会员,如何完善对业委会成员本身的监督需要解决,比如一旦业委会成员决策出现问题时,谁来承担责任?

  三、目前本市虽然已经成立了不少业委会,但一些业委会在运转过程中自身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果自己小区的问题没有解决,如何能兼顾到为其他小区提供服务。

  四、虽然业协申请人称可以成立应急小组帮助一些物业突然撤离的小区,但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政府都不敢随便指定物业公司暂时托管,业协有这个权力吗?”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易靖 赵升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62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