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新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9:23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陈树德)2006年,云南省政协着力创新提案办理模式,提高提案办理质量,通过提案的认真办理落实,为促进该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云南省政协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作为当前政协全局性的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用文件统领提案工作。在贯彻落实有关文件中,省政协修订通过了《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随后,省委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建议案工作规则》。这些文件下发后,省政协提案工作的提交和办理制度更加健全,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同时,省政协建立了提案交办制度、重点提案督办制度、提案办理面商制度、续办续复制度等,确保了提案的服务质量和办理质量。

  云南省政协注重抓好优秀提案、重点提案的筛选和督办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为产出更多精品提案,省政协去年召开了两次党派、团体、专委会提案工作座谈会,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共商选题,着力为提出更多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共选出优秀提案39件,其中10件被列为重点提案,由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并分送省政府领导批示办理。

  云南省政协提案工作还在提高办理质量、创新办理模式上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每年省政协全会召开前,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交流研讨新形式下提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政协提案工作的业务性问题进行指导;对党派团体集体提案、"

食品安全"系列提案进行重点办理。一些提案承办单位积极创新面商模式,根据提案类别,按照先个别沟通后集中面商,分内容、分重点面商,分地域上门面商等形式,坚持"主管不在不面商,情况不清不面商,协调不到位不面商",提案复文后还采取回访制度,主动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加强续办、续复,确保了提案办理质量。

  据统计,云南省政协九届四次全会共收到提案792件,经审查立案784件,送交108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06年12月31日,784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为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党委和政府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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